救护车收费站被拦:伤者家属缴费后放行

来源:中国青年网
2016-12-16 09: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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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收费站被拦:伤者家属缴费后放行

  “绿色通道看情况”

主要靠收费员判断

车上病人是否危急

乐雅高速夹江南收费站站长黄超介绍说,国家没有明文规定救护车不收费。

不过,黄超表示,根据公司的规定,出于抢救生命至上的考虑,收费站对于载有危重病人的救护车会开通绿色通道,并进行免费放行。

收费员如何判断车上病人是否危急?黄超介绍说,主要靠收费员人为判断,比如救护车是否一路拉响警笛,车上救护人员是否正在实施抢救,以及医护人员、病人家属的面部神情等,都可以大概判断出病人是否危急,“当天驾驶员宁愿花20多分钟时间理论,也不缴费通过,可见当时车上所载并非危重病人。”

声音

医院:

已严肃批评当事司机

呼吁救护车统一免费

救护车竟因收费问题滞留收费站,引发不少网民争议。有不少网友认为,为了12元过路费,救护车司机与收费站纠缠不休,置车上病人的生命安危于不顾,显然有悖职业伦理。该不该收费的分歧理应先放在一边,抢救病人应该摆在首位。

12月15日,夹江县中医院院长朱创业表示,对于载有病人的救护车来说,无论高速路是否该收费,司机停车进行理论确实不妥。作为救护车司机,应该争分夺秒地将患者平安送到目的地医院,而不应该人为地耽搁时间。

朱创业介绍说,当天救护车上的伤者病情并不是急危重病人,没有生命危险,司机认为根据惯例载有病人的救护车不应该收费,所以停车进行了理论,“这只是个案,我们已经对当事司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此外,朱创业呼吁,目前,有的地方对有急救任务的救护车免费,有的地方又要收费,相关部门应该出台统一规定,对救护车高速路通行一律实行免费。

省高管局:

免交道路通行费?

相关条例未规定

由于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关于救护车是否收过路费的问题各地执行不一。广东、黑龙江、北京先后发布通知规定,对正在执行紧急任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120救护车,减免通行费。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务院2004年出台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四川2015年出台的《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均未规定救护车免交道路通行费。

此外,刘师傅提到的成雅高速、成乐高速均隶属于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本着社会责任感,给予了下属各收费站一定权限,对于运送急重病人的救护车可以实施免费通行,以便快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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