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2月14日讯 记者周斌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23人,同比上升94.6%;侦查终结1147人,同比上升67.7%。
据了解,当前,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主要呈现四大特点:“最后一公里”发案突出,多发生在县、乡、村三级,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占较大比例;作案手段多样,既有隐瞒政策、暗箱操作的,也有私自截留、挪作他用的,既有弄虚作假、冒领侵吞的,也有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的;单次案值小、作案频次高,一些人采取蚂蚁搬家的方法,每次作案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作案持续数年甚至十年以上;窝案串案较严重,一些涉农扶贫的职能部门与使用单位之间、国家工作人员与申请人之间等相互勾结,“抱团”腐败。
针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涉及领域环节多且行业、系统特点较为突出的实际,检察机关把开展“小专项”作为扶贫专项工作的关键和重点,在易地搬迁、整村推进、土地整理、危房改造、义务教育、资金补贴等领域和环节,组织开展“小专项”办案工作,立案查办了一批扶贫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有效遏制了职务犯罪多发态势。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四局局长宋寒松说,2017年,检察机关将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发力,进一步加大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力度,做到深挖线索不遗漏、强化督导促干劲、突出重点求突破、典型通报显震慑、开拓领域全覆盖,为保障脱贫攻坚战略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