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男子骗走一银行行长近百万 称持有9983亿美元资产

来源:西安晚报
2016-12-14 17:01:45

两名男子打着投资开发民族资产的名义,号称要成立大中华海外投资银行,诈骗他人钱财近100万元。一审被判诈骗罪后,两人上诉至西安中院。昨日,西安中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上诉人张某坚称他就是民族资产的继承人;另一上诉人杜某承认有罪,说他也是被张某所骗。

经查,2015年7月,杜某与受害人刘某联系后,刘某到北京见杜某。在北京,杜某与内蒙古男子张某一起,向刘某宣传投资开发民族资产,国家给予不同等级奖励,成立大中华海外投资银行一系列虚假事业,并向刘某展示假造的“中华民国”债券、金条等物,骗取刘某的信任,先后两次骗取其人民币100万元。 同年8月17日,在刘某一再索要下,杜某转账归还9.5万元。后经司法鉴定,涉案所谓的“大清金条”实为钢制品。

原审法院莲湖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人民币90.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今年8月,莲湖区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杜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8万元;未追回的赃款78.5万元继续追缴,追缴后发还刘某,已扣押、冻结的财物发还刘某。宣判后,张某、杜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昨日11时,该案在西安中院开庭。

一审时,张某曾供述,他是假借开发民族资产、成立大中华海外投资银行骗人,这些假金条、美国花旗银行存单、民国时期单据均是他在北京古玩市场买的。但在昨日的二审庭审现场,张某却始终坚称自己对刘某所说的情况都是真实存在的,他持有的都是清朝及民国遗留的资产,他也是这些资产的继承人,他名下一张美国花旗银行对账单上显示有9983亿美元。

张某认为刘某是自愿“借款”。张某的辩护律师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存在“非法占有”,涉案的90.5万元应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并非诈骗所得。律师还当庭转交了张某家属提供的所谓《大清机密》《家书旨令》等文书。

杜某则当庭承认有罪。他曾是临潼区某单位的退休干部,受害人刘某是西安某银行的行长,两人本是熟人关系。杜某称自己也是被张某欺骗,在其中投入了大量资金,现在十分后悔,对不起亲朋好友,愿意配合还款。

昨日,经过3个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日宣判。(记者 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