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4年之久的“乔丹”商标权拉锯战,终于落下帷幕。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乔丹公司对争议商标“乔丹”的注册损害迈克尔·乔丹在先姓名权,违反商标法,撤销一、二审判决,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裁定,并同时认定拼音商标“QIAODAN”及“qiaodan”未损害乔丹姓名权。
因为侵权官司,乔丹体育挂牌时间被一拖四年多。今年,乔丹体育再度谋求IPO,并顺利通过了发审会,但昨日的判决令其上市之路再增变数。
四年拉锯战
乔丹变QIAODAN
备受关注的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与拟上市公司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乔丹体育)之间的“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件,12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最高法院宣判之后,乔丹体育公开发表声明表示,“尊重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再审裁定”。
这一判决,给乔丹体育的上市之路再度增加了变数。
乔丹体育的上市申请于2011年11月25日过会,并计划于次年3月底前挂牌上市。但在上市前夕的2012年2月23日,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一纸诉状将乔丹体育告上法庭,要求撤销乔丹体育的78个相关注册商标,乔丹体育上市进程由此被暂停。在一、二审中,迈克尔·乔丹均败诉。
最高人民法院12月8日对“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件公开宣判:一、关于涉及“乔丹”商标三件案件,因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迈克尔·杰弗里·乔丹对“乔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权,违反商标法规定,应予撤销,故判决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被诉裁定及一、二审判决,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针对争议商标重新作出裁定。二、关于涉及拼音“QIAODAN”的四件案件,以及涉及拼音“qiaodan”与相关图形组合商标的三件案件,因迈克尔·杰弗里·乔丹对拼音“QIAODAN”“qiaodan”不享有姓名权,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损害再审申请人的在先姓名权,争议商标也不属于商标法规定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故判决维持二审判决,驳回迈克尔·杰弗里·乔丹的再审申请。
上市之路再增变数
因为侵权官司,乔丹体育挂牌时间被一拖四年多。今年,乔丹体育再度谋求IPO,并顺利通过了发审会,这也被认为是乔丹体育挂牌上市的关键一步。
分析人士指出,乔丹体育再次谋求IPO面临的机遇主要是当前体育市场已经进入黄金发展期,2016年至2020年,年复合增速有望达50%,到2025年整体市场规模或达到5万亿元。
招股书显示,乔丹体育拟登陆上交所主板市场,预计发行股数为1125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10.64亿元,保荐机构为中银国际证券。该公司融资10.64亿元主要用于生产基地扩建和战略直营店等项目建设。目前,乔丹体育正在补充年报,其他事件还需要看证监会如何安排。
一位体育研究专家认为,乔丹体育的商标产权确实有一定的“原罪”,本身就是通过一种“取巧”的方式注册商标。
如今,最高法的宣判带来的负面效应不可估计。
输了官司,又面临市场困境的乔丹的上市之路注定举步维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