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工作人员到饭店查公款吃喝 竟碰上中学恩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6-11-15 11:21:28

“小斌,带上相机马上出发,有人举报某单位公职人员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前些天的一个工作日,临近下班时,分管党风政风工作的副书记紧急布置了一个任务。我随即带上工作证,拿好相机等物品和同事驱车前往涉事饭店。

一下车,我们就对饭店门口停放的车辆快速拍照取证,随后直奔饭店二楼。在向饭店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说明来意后,我们便逐个包厢敲门核实。一连查看了5个包厢,都没有发现举报人所说的公职人员。

只剩最后一个有客人的包厢了。敲门之后,我们迅速进入包厢。屋里有8个人,包括3个小孩,看样子他们已经结束了用餐,正在有说有笑地聊天。我们随即出示证件,说明来意:“我们是县纪委工作人员,有人举报这里有人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请你们配合调查。”面对我们这群不速之客,对方有点诧异,屋里面一下子变得鸦雀无声。

“小斌,怎么是你啊?是不是误会了,我们是同学小聚。”循着声音望去,我心里一沉:说话者竟然是自己10多年没有见过面的中学郭老师。

当年上初中的时候,郭老师对我关心备至,还经常教育我要好好读书,长大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一直很感激他。可是,要是他今天真的参与公款吃喝了,我该怎么办呢?

迟疑的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我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郭老师您也在这儿啊,我们接到群众举报,请你们配合调查。”可能没想到我一点情面都不讲,郭老师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不过他依旧是当年我敬重的那位老师。“好的,小斌,我们配合组织调查。群众监督我们是应该的,不过我们确实不是公款吃喝。”

经过调取前台用餐详单和发票记录,餐费总共600元,发票抬头为刘某。“为了还原事实真相,还得对参与用餐者分别作笔录,看看是否属实。”同事小贺提醒道。

郭老师和他的同学都很配合,一一作了谈话笔录。

“老师,学生今天多有得罪。但这是我的职责所在,还请您理解。”“小斌,你做得对。要是你遇见个熟人就想着包庇、徇私情,我可就得批评批评你了。”和当年一样,郭老师的话语还是那样语重心长。

经过详细的调查,我们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郭老师几年前从学校通过考试选调到了一家县直单位,他同学陈某在深圳上班,趁年休假赶回莲花老家和同学聚会。这次聚餐是由郭老师的同学刘某请客。经核实,刘某是个体工商户。我们对拍照的车辆在公车库中进行比对,核实了陈某赴宴驾驶的粤B牌照车是其私家车,没有发现公车私用问题。向领导汇报后,根据相关程序,我们对举报人进行了答复。

这次经历,让我更加坚定了铁面执纪的决心。不管被调查者是你的什么人,在纪律面前,都决不允许讲人情。唯有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才配得上纪检监察干部的称号,才能无愧于组织和人民对我们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