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怀远综合运用四种形态 前10月党政纪处分152人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6-11-07 13:25:23

今年以来,安徽省怀远县纪委聚焦主责主业,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前10个月给予党政纪处分152人。

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请你对邹庙学校内私自经营小卖部、学校水塘私自养鱼等问题作出说明。”“学校的小卖部、水塘没有经过公开招投标私自经营,我作为校长,确实存在管理不善的责任……”这是怀远县党风政风监督室对邹庙学校校长赵某某进行的一次警示纠错的场景,虽然情节不构成违纪,但苗头性问题也不能放过。经过谈话,赵某某坦诚自己的错误,找到了整改的方向。

该县纪委把执纪审查的重点放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上,强化各渠道收集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对反映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轻微问题,采取面对面谈话的方式进行警示提醒;对反映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一般性问题,采取函询的方式,要求对问题进行书面说明,切实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截至目前,县纪委共开展谈话函询59人次,警示提醒2人、警示纠错6人、警示告诫5人。

严管厚爱,治病救人

2016年8月,余庙村党支部原书记王瑞因擅自为全体党员购买茶杯和发过节费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事后,纪检监察二室的王主任多次找到王瑞进行谈心谈话,帮助他放下思想包袱。在王主任的教育开导下,王瑞认识到错误,主动写下悔过书:“我真心感谢组织上的处理,要不是组织上及时提醒,给我敲响警钟,我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会在违纪道路上越走越远……”

怀远县纪委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全面”“从严”为方向,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通过专项巡察、监督检查等行动,紧盯党员干部“办公室内外”、“八小时内外”,完善快速核查机制,快查快办。在严查快办的同时,通过组织谈话、悔过检讨等形式,做好被处分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今年以来该县开展谈心谈话32次,引导148名处分人撰写悔过检讨,并根据被调查人员态度、陈述事实酌情给予处分,切实做到宽严并济、治病救人。今年以来,该县共给予党政纪处分152人,其中党纪轻处分90人。

严肃问责,正风肃纪

抓早抓小的同时,县纪委突出重点,紧盯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线索,围绕“少数”“极极少数”,加大惩治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县还建立严格处分决定宣布、处分决定执行督查等制度。今年以来,县纪委给予党纪重处分30人,政纪重处分7人,其中双重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先后分15批对34起违纪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