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与马蓉离婚案、名誉权案庭前会议召开 要求马蓉支付精神抚慰金

作者:孙莹 来源:央广网
2016-10-18 22:25:02

央广网北京10月18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演员王宝强诉妻子马蓉离婚案及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又有新进展,北京朝阳法院在今天下午组织双方当事人先后召开两起案件的庭前会议。之前很多媒体都说是“开庭”,这是一个错误的说法,是庭前会议,不是开庭审理,不对外公开。“庭前会议”这个程序是做什么的呢,记者在法院又了解到哪些信息呢?

王宝强今天亲自到法院参加庭前会议,下午一点一刻左右,王宝强与他的代理律师一起乘坐一辆红色轿车抵达法院,当时法院外已经有很多媒体和网民守候,但是无法采访到他们。王宝强今天身着一身黑色衣服,戴着比较有标志性的墨镜,有媒体认为,这身装束比较低调。马蓉之前就表示自己不会到法院参加庭前会议,并已经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而按照法律规定,庭前会议本身就是不对外公开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庭前会议主要是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组织交换证据;归纳争议焦点;还有进行调解。就此案件而言,王宝强一方新增诉讼请求是要求马蓉支付精神抚慰金。因为离婚案和名誉权案不是同一案由,不是一个案件,不属于反诉情况,所以要分别召开庭前会议。

今年8月14日凌晨王宝强通过微博发布离婚声明后,8月15日上午,在律师陪同下到北京朝阳法院,起诉妻子马蓉离婚。王宝强起诉称,他和马蓉于2010年2月10日在河北邢台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婚后他为家庭幸福安定不懈努力,但马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仅与其经纪人宋喆发生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更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破坏家庭伤害家人的恶劣行为,使双方感情彻底破裂。王宝强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应准予离婚,且由其直接抚养婚生子女更有利于子女成长。他是要求马蓉依法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据悉,王宝强要求分割的财产包括9套房屋,其中包括美国洛杉矶的一处房产,还有多家公司股权、出资,一辆宝马x5轿车、一辆宾利轿车,以及一些名牌的珠宝首饰等,此外还有存款、股票、理财产品、保险、原创设计品牌等。第二天一早,马蓉委托律师到朝阳法院立案,以名誉侵权为由起诉王宝强删除8月14日00:21分发布的微博并赔礼道歉连续不低于30天。马蓉认为这个微博发布后,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对她进行了大肆诋毁、谩骂,甚至连年幼的孩子都不放过。她认为这些内容对其构成了造谣诋毁,是恶意对他进行人身攻击,所以也要求王宝强因此对她造成的极其严重的精神损害承担法律责任。

下午先进行的是离婚案的庭前会议,随后进行名誉权的庭前会议。6点20分,王宝强和律师坐一辆黑色轿车离开,多数原本在法院门口等红车的媒体及网民、粉丝没来及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