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遭套取 河南68名大学生“被贷款”百余万

作者:冯华妹 来源:京华时报
2016-10-12 10:18:03

昨日,洛阳理工学院一大三学生王旭(化名)告诉记者,该校学生张某借用60余名同学的个人信息贷款百余万后休学,学校称张某家长已主动给学校提交了还款保证书,表示会按时还款,不让涉事学生受到影响。

■讲述

找各种理由套同学个人信息

洛阳理工学院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2014级学生王旭称,同学张某一开始说是要买iPhone6,因为手头紧想借他的身份证在网贷平台上做个分期付款。起初,他并不愿意把身份证给张某,但张某直接到寝室软磨硬泡,当面拿手机在“爱学贷”上注册贷款,碍于面子,王旭给张某贷了8000元。

王旭称,在不断收到催还款电话后,他找到张某,张某表示“爱学贷”已转移到第二个平台下面了,需再次注册。王旭信以为真,于是张某再次利用王旭的个人信息在“诺诺镑客”贷款9000元。

王旭表示,张某经常以刷单、给女朋友买东西为由找同学借个人信息。大二下学期,张某就没在学校出现过,王旭和同学去找老师询问情况,老师称张某因病休学了。

■进展

68名学生“被贷款”107万

洛阳理工学院党委宣传部回应称,根据学生个人提交的材料统计,涉事学生68人,总金额约107万。

据了解,开始时是张某做“爱学贷”校园代理,为拓展业务找同学帮其刷单,后来张某找同学帮其在网络平台进行小额贷款,并不是张某私自拿同学的个人信息去贷款,涉事学生均为其自己个人同意的行为。

2016年4月初,张某以胃里长瘤需做手术为由休学。事后,张某家长主动给学校提交了还款保证书,表示会按时还款,不让涉事学生受到影响。

记者提出想采访张某,洛阳理工学院宣传处工作人员表示,张某现在压力也挺大,不便提供学生电话。稍后,记者根据同学提供的联系方式试图联系张某,提示对方关机。

■体验

网贷平台注册简单用户多

记者在“爱学贷”注册页面看到,需要填写教育信息、联系人信息(包括父母、室友、同学的姓名和手机号),开通信用钱包(允许访问相机、麦克风、通讯录),还需进行刷脸验证,并朗读文字“该账户下所有业务的办理,均为本人亲自操作。

填写完注册信息后,记者接到了0571开头的来电,对方表示是爱学贷工作人员,向记者核实注册时所填写的相关信息以及贷款用途。其中,居住情况详细到宿舍号,对方称是系统要求,也是为了防止个人信息被他人盗用。

最后,上述工作人员提醒说,如果有人说办理以后下单可以不用还钱,帮忙还钱,让帮忙下单给好处费,都是骗子,要记者提高警惕,账号不要借给他人使用,爱学贷账号是和身份信息绑定的,账号下的所有消费都需要自己来还钱,爱学贷账号、密码、验证码不要泄露给任何人。

记者在另一个贷款平台“名校贷”的官网上看到,目前申请人数已超过165万,页面上滚动播报的申请人名单显示,申请金额从200元至15000元不等,申请人院校以地方三本院校和高职居多。申请借款原因中,(微)创业占比52%,比例最大,其余依次为培训、应急周转、消费购物、就业和旅行。

■建议

加大对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姜健律师称,随着网络借贷的快速发展,校园贷近年来在高校业务拓展,出现的“裸贷”“被贷款”等问题不断。鉴于大学生群体少有经济来源、风险承受能力弱、消费理性欠缺、心智还不很健全,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

姜律师分析,在校大学生毕竟存在自身的特殊性,在目前已存在较多问题的情况下,对于以大学生为主要借款对象的网络借贷平台,应当加大监管力度,一是要求借贷网络平台应当对大学生的借款用途、还款能力、借款资格等全面审核,慎重出借款项;二是对于在校学生借款金额上限进行限制,实现借款信息的共享,防止同时向多平台借款;三是打击借款平台虚假或误导宣传,防止诱导学生不理性消费。

■措施

校园网贷增加第二还款来源

据媒体报道,8月30日,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印发《关于规范深圳市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对校园贷进行了规范。其中,第五条规定,各企业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发放任何贷款,必须获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的书面同意,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第二还款来源方必须为具备还款能力的家长或其他担保人;第二还款来源方为具备还款能力的学生的,须由双方学生的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见证并通知双方的家长或亲属;第二还款来源方出具有效证据证明书面意见为他人伪造的,各企业不得再对第二还款来源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催收。

(京华时报 冯华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