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自主招生诈骗调查:有职工及教师家属参与

来源:新华网
2016-09-28 10: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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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利用武汉大学校园自主招生的诈骗案。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凌某2010年~2012年伙同他人办理相关大学文凭骗取89.9万元,2012年~2014年,凌某、李某以所谓“武汉大学自主招生”骗取24名学生家长合计420多万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20多名学生家长相信15万元可拿武汉大学“正规本科文凭”的重要原因是,缴费都在武汉大学相关学院办公室或图书馆里进行;部分学生住在武汉大学学生宿舍,同普通本科生一同上课;每年被收取1万多元的学费、4000多元的住宿费等。

这起惊人的诈骗案为何在大学校园发生?为何持续几年后才案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采访。

高中老师介绍一名学生去武大读书提成5万元

2010年,在嘉兴市开办伟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凌某找到在嘉兴外国语学校任教的高中同学高某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称能搞定武汉大学等高校,希望老同学提供考不上大学,但家里又愿意出钱读大学的学生家长信息。

根据高某向警方的供述,2011年高考结束后,他把一名周姓学生家长的电话给了凌某。凌某约3人一起吃饭并介绍进入武大的条件和具体操作办法。周姓家长交付几千元订金后到武大进行了实地调查。后来,周姓家长把学费等15万元付给凌某,高某则得到3万元奖励。

此后至2013年,高某每年高考后都把部分学生的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和高考成绩等信息提供给凌某,并成功介绍张姓家长、徐姓家长等3个家庭的孩子办理武汉大学入学事宜,提成费涨到每名学生5万元。

另一名介绍学生的江老师向办案人员说,同校的高老师与他们5个班的班主任聚会时介绍,凌某有办法安排学生获得武大第二学士学位。他们去凌某办公室核实时,还看到一份“武汉大学”校方的承诺书,2013年高考成绩公布,家长交钱给凌某后,学生都去武汉上学了。

江老师一共介绍陆姓家长、顾姓家长、王姓家长等4个人给凌某,当初约定是每名学生5000元介绍费。但凌某转钱时按每名学生5万元介绍费的标准支付。江老师以为转账转错了还去询问凌某,得到的回答是“当时说的就是这么多”。

据警方调查,嘉兴市外国语学校有江、丁、陶、郑、李、伍、刘、高姓等8名老师,以及开明中学宋老师、禾光学校许老师等共同为凌某介绍学生。

一些“山寨生”与高考统招生在武大同学习、同生活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处以及后勤保障部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武汉大学不存在任何国家招生政策之外的招生方式。武汉大学校内学生公寓仅对正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开放,本科生包括外校来汉交流学生,其他性质学生不可能入住学生公寓。

然而,被害人沈某向嘉兴市警方陈述的却是另一番情形。2011年2月,有朋友向小沈的父亲介绍凌某有门路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介绍去武汉大学读书,毕业时可拿到武汉大学全日制本科文凭。凌某还出示了一张“武汉大学”给上一届学生出具的承诺书。沈某的父亲支付5万元定金后,凌某叫小沈高考后不用填报志愿,到时直接去武汉大学报名。2011年7月8日,他们一行在武汉一家酒店内付清10万元现金后,凌某出具了一张收据并从现金中取出一部分钱,带他们到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二楼一间办公室办手续,并且给了一份“武汉大学”出具的承诺书,其中承诺毕业时可以拿到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的文凭。

“军训是在武汉东湖附近一个培训基地进行的,参加军训的学生都是跟我一样通过这种方式进入武汉大学的人,来自全国各地,有好几百人。”小沈向警方介绍,军训结束后他们被分成4个班安排宿舍,语文、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等课程安排挺多的。班主任雷老师也为4个班的学生办好了武汉大学“一卡通”。

第二年,凌某告诉小沈其已经转为统招生了。小沈找一名李姓老师报到,李老师带小沈等同学到武汉大学工学部报到缴费,并办理了武汉大学学生证,从一名迟姓老师处领了书本和课程表,跟其他高考统一招生进来的学生一起上课、交作业等,期末分开考试。

小沈读到大学三年级,学院老师问他们要不要考试,考试不及格补考的话武汉大学工学部给安排好。转眼到了2015年大学毕业前夕,凌某说大学英语四级4700元包过。待小沈用支付宝转钱给凌某后,小沈父亲说“武汉大学这个事情出事了”。

被害人张某也向警方陈述,2013年她女儿高考成绩不理想,交给凌某14.5万元后,女儿被带到武汉大学交学费、住宿费等1.6万元。当年全国各地以这种形式来到武汉大学的有50多人。军训结束后,她女儿被安排到武汉大学信息学部11宿108室住,大学二年级被换到信息学部11宿310室。

有武汉大学教师家属参与运作并获利

警方对被害人进行调查取证时,小高同学说,2013年7月10日前后,凌某带着他和父亲等3人到武汉大学一个教师楼办公室办理手续。负责接待的女老师大概40岁左右,身高约1.65米,中等身材。在办理手续过程中,这名女老师说有武汉大学的校领导要过来,你们在这办事情不方便。凌某带他和父亲出去转了个把小时又回到这间办公室继续办手续。他父亲还专门问这个女老师:“你们这个教授推荐名额上武汉大学的事情,真的、假的?”这个女老师说:“到大学本科毕业时,可以拿到武汉大学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接受嘉兴市办案人员调查时,凌某透露他自2011年至2014年,一直通过自主招生的名义介绍学生去武汉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读书。这些“高校老师”向其承诺,可以通过交钱办理相关文凭。凌某也向学生承诺可办理相关文凭,并收取学生家长的高额费用。

对于每名学生15万元的好处费分配,凌某供述称,嘉兴这边中学老师每成功介绍一个学生给5万元;剩余款项中,再分给安排军训等工作的李某4万元左右,自己拿6万元。大概收了二三十个学生家长的好处费。

李某同样是从事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同武汉大学这边联系,并收取好处费,这次也站在了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他把学生军训工作安排好后,直接找本案另一个关键人物——武汉的彭某解决学生到武汉大学上课、住宿等问题。

彭某被武汉警方刑事拘留后供述,他是通过武汉大学教师家属吕某找到武汉大学在职人员赵某安排学生在武汉大学的宿舍等。赵某开价是80个床位一年收费16万元。他和李某同意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把钱转给吕某,让她把16万元钱给赵某,这样就拿到了武汉大学国际教育中心80个床位的1年使用权。吕某则负责学生在武汉大学的生活起居等。

据知情人士介绍,这起诈骗案涉及到武汉大学多个学院,以及上海、江苏、黑龙江等多个省市数百名学生家长。其中,涉及浙江嘉兴20多名学生家长的案件,在被告人凌某、李某的运作下,一个以武汉大学校园和自主招生为中心的诈骗平台就运行了4年多时间。前有嘉兴市部分高中老师介绍生源,中间有凌某等人带学生、家长到武汉大学实地考察,后有李某、彭某以及武汉大学教师家属吕某、在职人员赵某等,负责解决学生在武汉大学上课、住宿等问题。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凌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或者单独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其中凌某合计骗取464.1万元,李某合计骗取348.6万元,均属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南湖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透露,因为案情复杂,本案将在近期再次公开开庭审理。武汉大学有关方面工作人员则拒绝回应相关问题。本报杭州9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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