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4年查处国企领导违纪1927件 涉厅级干部69件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6-09-18 21:24:38

近日,广东省召开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该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经验。十八大以来4年间,广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纪问题1927件,其中涉及厅级干部的有69件。

“今年上半年,全省国资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370亿元、利润681亿元;其中,省属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617亿元、利润109亿元。”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表示,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围绕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打出组合拳,省纪委采取有力措施为国企改革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实现了国资监管企业规模与效益双提升,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与国企改革发展相促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广东省先后出台《省属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禁止违规兼职的通知》《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对明确主体责任、严明纪律要求、加强党的建设等作出具体部署。

为强化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按照省委要求,省委组织部为23家省属企业各选配一名专职党委副书记,并进行集中培训。省国资委出台《关于落实“三个区分”原则激发省属企业改革创新活力的意见》,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的有规不依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为营造惩治贪腐者、宽容失误者、鼓励探索者的良好氛围提供制度保障。

“今年上半年,省国资委共派出4个巡察组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问题68个。全省国资系统以巡视巡察形成强势震慑,‘上位监督’作用逐步显现。”广东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李成介绍,该省开展的巡察工作重点监督检查国有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风建设、权力运行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督办、问责等手段督促整改。

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性质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仍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查处了中国移动广东公司原总经理徐龙、省机场集团原总裁刘子静、省广新集团下属广新海事重工原董事长李统安等严重违纪案件。2014年,省国资国企系统立案50件,2015年立案184件。

据悉,下一步,广东省将继续围绕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企业党建等中心任务,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原题为《广东围绕国企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4年查处领导人员违纪192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