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创建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

作者:陈发明 来源:经济日报
2016-09-02 13:33:05

日前,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甘肃省创建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这意味着甘肃新能源产业将从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对破解新能源发展弃风弃光限电困局、建立高比例和高效率新能源消纳体系、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优化具有重要意义。

甘肃是我国新能源产业大省,风电、光电装机分别位居全国第二和第一。根据批复意见,甘肃将把新能源的消纳利用放在新能源综合示范区的首要位置,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适应高比例新能源发电特点的电力调度运行体系,解决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弃风弃光问题。

同时,甘肃将在创建新能源综合示范区中建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体系,提高新能源在电力供应中的比重,到2020年新能源装机占电源总装机比例达到50%、新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0%以上;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坚决遏制新增煤电机组的建设,确保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达到25%以上;提高外送电量中新能源发电的比重,确保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年输送新能源电量占比达到40%以上。

国家能源局在批复意见中指出,甘肃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的建设,有利于从省级范围探索积累高比例和高效率新能源消纳经验,为推进全国能源生产和消费提供借鉴。

为此,甘肃将建设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协调发展新机制,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核定的新能源最低保障年利用小时数安排发电计划,确保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以内的电量优先发电;超出最低保障收购小时数的部分,通过市场交易方式消纳,实现新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完善有偿调峰补偿机制,探索甘肃新能源与西北区域内水电联合优化运行机制。为建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体系,甘肃将稳妥扩大酒泉风电基地建设规模及武威、金昌、张掖等地区风电建设,扩大太阳能就地开发利用规模,推进光热发电示范工程和地热能开发利用。

在加快完善促进新能源消纳政策措施方面,甘肃将通过电力体制改革,建立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利用的优惠输配电价政策,加快放开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电计划,建设以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电力市场机制,探索建立西北区域电力市场,完善跨省外送电市场交易机制。(记者陈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