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时代远去,“人权教主”真的老了

作者:叶泉 来源:法制网
2016-08-09 14:22:13

法制网评论员 叶泉

小时候,隔壁大爷义正词严的说教,总能让年幼无知的我们两股战战,冷汗涔涔。但长大以后,随着我们人生阅历、生活智慧的增长,再听那几十年不变的陈词滥调就会觉得浅薄而可笑。

今天是国际人权日。按照惯例,这又是一次以“人权教主”自居的美国对中国人权问题指指点点的好机会。美国使馆发表的《2016年人权日声明》,通观下来,除了老调重弹以外,就是江河日下的力不从心。

在这篇人权日声明中,我们看到美国人把劲儿都用在了中国的司法人权上。如果谈司法人权的话,那重点应该落在司法制度如何更好地保障人权这一核心问题上。今年9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就这个问题发表了《中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这部1万多字的白皮书,分别从健全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完善人权司法保障程序、提高人权司法保障执行力和保障被羁押人合法权利四个方面对中国人权司法保障问题作出了全面的阐述。

以白皮书为基础,我们虽然不能说中国司法制度在保障人权方面已做得尽善尽美,但是毫无疑问,保障人权是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的方向。在这一点上,美国使馆的声明虽然百般不情愿,但也不得不承认。

既然在主流上挑不出毛病,那就只能在支节上闹别扭。“谈尊重人权就要谈到人”这话似乎有点道理,但真正的逻辑是,评价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永远不可能是显微镜下的人权,否则美国的黑人们要哭晕在厕所了。而且更重要的是,当具体到某个人的时候,罔顾事实、掩盖真相、欺骗操纵就成了一些人的“全活”。

在中国,律师是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律师依法执业、依法办案,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和人权保护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也不排除一些律师有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有个别律师以办案执业为借口,实际上却干着危害国家安全、颠覆国家政权的危险活动。今年8月,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因犯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这是法院依据中国宪法和法律做出的公正判决,也是对个别在暗中从事违法颠覆活动者的警示。

司法是阳光,阳光下一切都会真相大白。人权本来是一个光明正大的话题,没有什么不可以拿到明面上来谈的,但却偏偏有人喜欢在桌子下面搞小动作,靠着一些似是而非的东西搅混人权这池水,不得不让人怀疑他们是为了人权事业,还是在借人权生事。

在人权问题上,中美两国碰撞了多年,中国对人权的认识已经越来越深刻,也越来越自信,中国尤其知道人权的话语体系不能被少数国家垄断,更不能成为霸权主义的借口,在这个问题上中国在成长,世界也在成长。

“人权教主”老了,纵然还有余恨,但毕竟黄金时代已经逝去,那些故做姿态的表演显得有些可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