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必要阻止滴滴优步合并

作者:黄小鹏 来源:国际金融报
2016-08-08 16:06:28

上周,中国互联网约车平台的两家巨头公司滴滴和优步宣布合并,震惊了业界,该合并也引起各界对垄断的担忧,特别是合并消息刚刚公布,就有报道指出,部分地方两家平台将网约车司机补贴削减了80%,这让公众的担忧看上去十分合理。

合并引起市场份额上升、份额上升导致垄断、垄断者通过高定价侵害消费者利益获得垄断利润,这个逻辑链条是多数社会公众对垄断问题的全部理解。这些主要来自中学或大学非专业课程的关于垄断问题的粗浅知识,在科技发展和经济运行日益复杂化的今天,显得完全不够了,用这个知识框架来分析滴滴、优步合并自然也难以得出什么有价值的结果。笔者认为,对垄断问题认识以下三方面知识急需更新:一、反垄断要打击的并非是企业的垄断地位本身,而是企业的反竞争行为。二、即使企业出现某种垄断行为,也应该具体分析,权衡其利弊,只有当商业行为主要影响是妨碍竞争时,才应该被裁定为触犯反垄断法。三、反垄断执法是一项高度专业性的工作,要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透明极其重要。

高科技或互联网企业往往具有零边际成本或极低边际成本的特点,这些行业由一两家企业占据全部或大部分市场份额是符合效率原则的,这点与传统行业的自然垄断有相通之处。同时互联网行业又具有科技发展快、产品替代性强、商业模式变化快等特点,这使得企业的垄断地位不是一成不变的,行业巨头们被颠覆的可能性较传统时代高得多。所以,对高科技行业来说,不应该一看到一家企业占有较高份额就马上想到阻止合并或强行拆分。

滴滴、优步合并之后,占有网约车市场大部分市场份额,显然在这个细分市场拥有支配地位,但从城市交通出行角度看,仍有公交车、传统出租车、自己驾车等等众多方便的替代方式,如果把相关市场界定为“城市出行”的话,其占有的市场份额就相当小了。在这种方式下,其随意提价的空间其实是很小的,至于合并后补贴被立即取消也是正常的,因为此前的补贴是非正常行为,本来就难以持续。此其一。其二,虽然目前看滴滴优步这种方式差点“革了传统出租车的命”,但出现新商业模式颠覆它的可能性始终存在,与行政特许权相比,其垄断地位更没有保证。

基于这两点,目前确实看不出有什么必要阻止它们在这个细分市场上获得市场支配地位。当然,这不是说政府对此可以撒手不管,恰恰相反,政府应该把重点放在跟踪其经营,一旦发现有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妨碍竞争的行为(如限制交易、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阻止新进入者等,这方面企业的手法是相当多的,监管者常常对此反应迟钝),就要及时出手,通过合理合法程序进行规制。

其实,当前中国的反垄断领域最大问题是执法随意性大、执法水平初级和透明度低。在一些传统行业和公用事业领域,产业没有得到很好的规制,行政垄断侵害民众利益的情况比较明显。而在民营经济领域、在新兴的高技术行业、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一些过往的反垄断案例中执法争议不断。例如,在高度竞争的奶粉市场,仅仅因为洋奶粉“暴利”就对其进行反垄断,似乎有些难以服人。

反垄断的终极目的是创造和维护一个公平、开放、竞争的市场,但经济运行是异常复杂的,反垄断涉及到极为复杂的经济分析(如相关市场界定)和法律分析,对执法者的专业要求相当高。反垄断执法又涉及到当事企业和同行业其他企业的重大利益,各方都有强烈的游说动机,而所有建立在经济分析和法律分析之上的执法行为都难以避免主观判断成分,不可能绝对公正和完美,因此,要提高反垄断执法水平,确保公平和令人信服,有两点极为重要:一是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确保案件不受法律之外因素干扰;二是在具体案件中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确保外界能有效监督整个案件,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案件的公正和专业。(黄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