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学先进立愿景 争当检察“排头兵”

来源:新华网
2016-07-25 10:58:00

北京东城:司法办案看齐“首善标准”

近年来,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立足驻区部委机关密集以及重要敏感地区集中的特点,强化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围绕大局履职,保稳定、促和谐。

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期,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针对天安门等重点地区犯罪集中多发、政策性强、处理难度大等特点,成立敏感案件专业化办案组,与相关部门统一证据标准,有效办理该类案件132件229人。着眼于积极化解重点时期集体访案件,建立专职人员接待、中层干部轮值、检察长预约以及办案主责部门联合的“四位一体”接待模式,对内建立线索评估会商机制,对外建立公检法及区信访办信息工作平台,成功化解集体访44批1338人,有力保障了9·3阅兵、APEC会议、全国两会等重大敏感时期区域和谐稳定。

坚持反腐败决心不变、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目标不变,打“老虎”拍“苍蝇”不手软。突出办理了一批全国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社保、房管等民生领域案件,近三年来共办理最高检和北京市检察院交办案件41件41人,侦办商务部合作司原司长吴某涉嫌受贿案等大案84件90人、要案29件31人,其中局级14人,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

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和法律监督两项工作,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开展介入预防,制定《关于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强非首都功能疏解中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与区发改委等七个部门共同建立廉洁准入机制,与区纪委联合建立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一年来共接待300余批1万余人次,实现了该区处级领导班子教育面全覆盖。

切实强化法律监督,通过建立公检联席会议、检法四级交流平台、不规范执法司法投诉通报等机制提升诉讼监督效果,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件20人,追捕漏犯59人,追诉漏罪93件、追诉漏犯82人,提起刑事抗诉12件,提请民事抗诉11件。

大庆红岗:“做铁人办铁案”

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是铁人王进喜率领的1205钻井队所在地,是铁人精神的发祥地。该区检察院在队伍建设上要求“做铁人”,在业务建设上要求“办铁案”。

为锻造队伍“铁人技能”,红岗区检察院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升队伍专业素养。院党组通过法律文书、精品案件评比、办案能手选拔等活动,给青年干警分任务、压担子、搭梯子,激发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老同志带新干警,科(室)领导带助手,“十佳”带骨干,结对帮扶,“一对一”指导。各科室纷纷打造亮点品牌,“流程监管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涉案款物管理”等经验做法在黑龙江省检察系统进行推广。

“办铁案”,红岗区检察院要求在司法规范化上狠下功夫。

从程序规范入手,制作模板化卷宗,确保司法办案标准化。围绕案件受案、提讯、审理、文书制作、送达、判决等关键流程节点,形成职务犯罪侦查卷、公诉卷、侦查监督卷、控申卷、民行卷5册模板化卷宗,从细节上做到规范司法。模板卷宗被大庆市检察院完善后,在全市检察系统进行了推广。

从节点规范入手,完善案件流程监控模式,促进案件管理规范化。将案件流程监控细分为案件收结流转登记、办案期限红黄灯预警、法律文书使用不当或错漏情况、业务应用系统内未进行相关操作导致案件流程缺失情况、司法档案登记等11个节点,强化问题监控,提升案件流程监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从质量规范入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实现司法办案监管动态化。构建了集收发、过滤、防错、评价、预警五大功能于一体的案件质量管理模式,规范各类案件的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和综合考评等工作,使受案、审核、签批、监督、评查等程序全部实现网上流转,取得“零涉检上访、零违纪办案”的实在成效。

河南夏邑:创新机制提升办案效果

近年来,河南省夏邑县检察院以完善工作措施为手段,不断创新检察业务工作机制,更加充分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建立大侦查模式,推进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升级。针对职务犯罪呈现出的群体性、复杂性、隐蔽性、高智能等特点,制定《自侦案件“侦捕诉技警”一体化工作实施办法》,整合全院办案力量,集中突破案件。案件一上,捕诉技警各部门迅速跟进,确保安全方面、技术方面、证据引导方面支持到位,实现职能无缝对接,保障侦查工作顺利推进。利用大侦查模式,该院在涉农惠民领域查办了一批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2013年查处套取玉米种植保险财政补贴窝串案7件22人;2014年查处套取新农合补助和城镇医保补助窝串案4件19人;2015年查处套取到户增收财政扶贫资金和民政扶贫资金窝串案8件24人。

推行未检“1+8”联动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强化“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出台了《保护未成年人部门联动办案机制实施办法》,推行“1+8”联动办案机制,促使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与案管、侦监、公诉、自侦、预防、监所、控申、乡镇检察室等8个部门形成合力,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成功查办4起滥用职权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整改30余项,发现并救助12名未成年被害人。

完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严守公平正义底线。树立“一起错案,满盘皆输”的观念,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检察工作的基石,扎紧案件质量“篱笆墙”。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着力排查证据审查不细、司法办案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同时针对类案、串案等组织专项评查,分析规律性特点,总结办案经验。建立案件质量通报机制,不定期召集法院、公安有关部门人员举行案件质量分析通报会,强化沟通交流,促进共同提升。近三年来,共开展案件质量分析通报会12次。

泸州纳溪:司法规范从“软约束”到“硬要求”

2013年以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检察院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标准化,取得了显著成绩。

以管理促规范。该院坚持以司法办案信息化促进司法规范化,通过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推行案件管理预警期限提示、网上巡查等制度,把司法规范“软约束”变成网络运行的“硬要求”,实现司法办案网上运行、网上监督、网上考评。将案件管理工作定位于服务检察业务工作的“中枢神经”,建立暂不接受公安机关案件双向说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涉案财物管理机制等,切实发挥案件管理中心统一受案、分配、预警、监督和评查等五大功能,取得“零错案、零事故”的司法效果。

以监督促公正。一是打造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服端”等为主要载体的“互联网+检察”新媒体矩阵,建成户外电子广告机、腾讯QQ、举报电话、电子触摸屏、室外LED大屏等检务公开载体,“零距离”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针对四川省未纳入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范围的现状,2015年从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范围、规范监督程序、完善知情权保障机制入手,制定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告知、参与案件跟踪回访等制度。

以创新促公信。注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2014年该院打造了青少年阳光成长“纳爱”基地,并以该基地为一级平台,搭建起辐射15个镇(街道)“纳爱”服务站,47个“纳爱”特色点的“纳爱”三级网络化平台,构建起“纳爱”全覆盖体系,服务全区6万余名未成年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今年该院采取定向培养第三方力量服务少年司法工作的模式,推动成立了四川省首家“纳爱少年司法社工事务所”,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和社区帮教矫正等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受到社会各界高度赞誉。

河北柏乡:司法公信建设常抓不懈

近年来,河北省柏乡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把司法公信作为履行检察职能的生命线和保障线。今年以来,该院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公正严格、作风严谨、创新发展、群众信任”为主要目标,深入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强素质,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础之战。为进一步提高干警素质,增强办案能力,柏乡县检察院把每周二晚7点到9点作为集中授课、学习时间,每月制定计划,由主管院领导、科室负责人轮流授课。今年3月以来,该院借助手机APP移动办公管理平台和电子日志系统,嵌入随机业务知识试题,进行即登录即学习即检测。

树形象,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经之路。该院对司法办案和八小时之外开展全方位监督制约。针对发现的纪律、制度执行不严格、司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问责,设立曝光台,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责任人予以曝光。

立规范,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保障之措。该院将规范司法行为作为司法公信建设的首要任务,不断强化各项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立制度促规范,严标准促公正。制作业务工作流程图,确保各项司法活动始终置于严密的制度规范之下,增强透明度,避免随意性。实行案件评查制度,参照抽样评估标准制定评查量化细则,并结合评查结果制定奖惩措施。今年4月,该院组织对抽样评估工作进行模拟演练,发现问题4大类28处,逐案逐卷逐条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将案件瑕疵降到最低。实行流程监管员管理办法,设立案件管理流程监管员,提高案件质量评估的严格性、准确性。

讲公开,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吸粉”之举。该院不断丰富和创新检务公开形式,对新媒体工作资源进行整合与集中管理,成立了邢台市检察系统首家新媒体工作室。新媒体工作室运行以来,该院微信关注人数增幅达50%,微博粉丝、网站点击率明显上升。

江苏邳州:创新举措服务大局

近年来,江苏省邳州市检察院全面确立“高点定位、强势推进、创新发展、整体跨越”的发展思路,以“检察业务的领先院、科技强检的示范院、文化育检的品牌院、为民廉洁的文明院”建设为统领,全力推进“实力邳检、人本邳检、创新邳检、规范邳检、廉洁邳检”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其中,该院创新举措服务大局更是可圈可点。

深化检察服务举措。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迈上新台阶、建设新邳州”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在该省检察系统创新打造“法律体检工程”,成立了“法律体检”宣讲团,与国土、国税等部门共建8家“法律体检工作室”,成为该省检察预防新亮点。创新“检察民间行”“阳光检务直通车”“巡回检察室”等多项便民服务平台,深入开展“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

着力保障民生民利。积极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坑农、害农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联合国土、税务等20家单位共建“两法衔接”平台,积极参与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专项行动,对生产销售“烤鸭油”“毒牛肉”、网络销售假药等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依法予以快捕快诉。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依托地域特色,牵头团委、妇联等10家单位建立“水杉成长法制教育基地”。建成全省首家“关爱留守儿童辅导站”,被国家卫计委立项。创新司法社工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长效机制,通过司法社工的社会调查报告,依法对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及建议判处非监禁刑措施,未检科被授予“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积极推进“互联网+检务公开”,全面建成上线“邳州检察门户网站”“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

武汉汉阳:在改革中推进“八化”建设

作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以改革试点为契机,推动基层院“八化”建设发生明显变化。

推进司法规范化标准化。汉阳区检察院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不断完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机制,2012年以来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153人;推进诉讼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建设,加强对诉讼活动全过程的法律监督。

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汉阳区检察院实行分类管理,提升素质能力。经严格考试、考核,择优推荐,选任首批员额内检察官共39人,占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36.8%,配置在贪污贿赂犯罪侦查、渎职侵权犯罪侦查、批捕、公诉等办案一线部门。结合个人意愿和司法办案需要,实行双向选择,对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40名辅助人员进行合理选配,占比37.7%。12名原综合部门行政人员及综合业务能力突出的原检察员,留任司法行政序列,占比11.3%。

健全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汉阳区检察院着力做好“三件事”:一是完善司法管理新机制。如推行“全面管理、分工负责、统筹协调”的司法管理模式,对案件受理、立案、审查、结案和移送等主要办案流程进行监控,及时评估、预警、处置司法办案中的风险,切实提高办案质效。二是完善队伍管理新机制。如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建立与省级统一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检察长、班子成员和其他检察干部的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与检察官岗位素能相匹配的考核体系。三是完善政务管理新机制。如坚持推进财物统管改革,严格执行省级统管下的财务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系统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

在保障现代化实用化方面,汉阳区检察院注重建用结合。实践中,他们深化“两房”建设,突出功能性;配备先进装备,突出实用性;优化科技服务,突出应用性。

贵州遵义:“铸才”“引才”“育才”打造专业队伍

2013年以来,贵州省遵义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政治建检、人才兴检、科技强检和文化育检战略,强基固本、强化措施,取得可喜成绩。

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核心,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加强规范教育、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制约,不断加强司法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以素质培养为关键,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严把“思想”关,抓好“铸才”工程。坚持职业素养、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道德教育经常化,培育检察人员良好操守,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严把“进口”关,抓好“引才”工程。严把招录和选调关,着力提升队伍学历结构和专业素质,形成老中青结合的良性人事结构。严把“培训”关,抓好“育才”工程。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两条腿走路,培养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

以制度管理为抓手,大力加强管理科学化建设。紧紧牵住制度建设这个“牛鼻子”,推动案件、事务、检务管理上新台阶。深化案件管理办公室建设,实现案件统一受理、案件流程监控、案件文书监管、网上办案。有效整合后勤综合部门人力资源,不断提高检务管理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修订完善党务管理、队伍管理、业务管理、检务管理等工作制度105个,切实推进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以信息化应用为龙头,大力加强保障现代化建设。着手开源节流,着眼提升效率,着力助推办案,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加快推进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实现“软件不软,硬件要硬”。

以文化为“助推器”,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先进文化的引导、约束、激励和凝聚功能,坚持文化育检、文化兴检、文化亮检,大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

包头青山:让检察工作从“神秘”走向“公开”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增强主动宣传、立体传播理念,多措并举,大力推进阳光检务工程。

为抢占信息发布“制高点”,青山区检察院于2013年5月在内蒙古检察系统率先创建公共关系中心,建立新闻演播大厅,制定新闻发布制度,实现新闻访谈录制、网络视频直播、网络信息发布、涉检舆情监控、视频采编制作、涉检新闻发布等6大功能。截至目前,陆续制作播出了《直播青检》栏目25期,发布检察信息2500余条。

为适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多元化趋势,青山区检察院开通了“两微一端一站”,打造了青检微博、微信、手机APP阳光检务通、互联网门户网站等“新媒体网阵”,实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2013年以来,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000余条、法律文书1500余份。

2013年以来,青山区检察院推陈出新,努力实现“规范司法、强化监督、创新特色、提高效能”总体目标。

——实现统一受案规范化。建立受案两级审查制度,推行不受理案件说理制度,严把入口关;实行案件自动分派规范化、透明化,把好分案关。

——实现案件管理全程化。采取“一个窗口对外,一个闸口对内”的管理模式,建立起“三级监控”制度,解决监督衔接不力、监督断档等难题。2013年以来,纠正漏捕25人、漏诉38人、纠正违法60余次。

——实现案件质量评查精细化。采取“六步审查、三书对照”“一案一表”方式,确保全方位、多角度监督管理到位,促进司法规范化。2013年以来,共评查案件2576件,保持了零违纪、零错案的优良记录。

——实现决策参谋体系化。积极运用大数据,以动态化的日常考核,真实反映业务部门工作实绩。2013年以来,共撰写案件质量评查通报36篇、业务态势分析21篇,连续3年开展“业务检查评估”工作,将质量评查结果记入个人司法档案,将业务检查评估与绩效考评挂钩。

山东临清:依法履职打造实力检察

2013年以来,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中心,着力打造实力检察。

查办预防职务犯罪成效显著。2013年以来,依法立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63件86人。先后开展了查办南水北调、医药卫生、农机专项补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领域专项活动,查办案件28件41人。参与查办了中纪委原干部魏某(正厅级)特大受贿案,依法查办了魏湾镇政府原镇长岳某、人大主任马某等4人贪污南水北调补偿款窝案等,其中6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开展“百名检察官联系重点项目”活动,对38个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同步监督;在全省率先开通“预防手机报”,建立了高标准预防展厅,受教育人数达5万余人。

诉讼监督工作业绩突出。依法监督立案、撤案82件,追捕、追诉漏犯99人,其中被追捕的强奸案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追诉的抢劫案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抗诉5件5人,其中张某贪污案历经三年抗诉两次,最终刑期依法由三年改判为十年。开展城乡低保、学前教育助学金等4个领域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配合民政部门清退低保对象1870人,配合教育部门清退违规领取学前教育政府补助对象348人。

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分别与公、法、司联合制定了《关于集中办理简易程序案件的工作意见》《关于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的制度》等文件,探索实行了“八集中、三简化”工作机制,聊城市检察院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创新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创建“雨巷工作室”,由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被聊城市检察院推荐申报全省未检工作先行院。

广州海珠:文化激发检察发展动力

近年来,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按照“强化海检服务、打造海检质量、深化海检文化、提升海检效能”的工作思路推进文化建设,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把品质文化融入公信树检中,法律监督成效不断提升。培育柔性司法理念,在严格司法办案的基础上,运用参与、民主、协商、和解、释法说理等多种手段,促进检察司法和谐,减少对抗、冲突,降低涉检信访风险。培育程序优先意识,制定《规范化管理体系文件操作规程》,厘清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的权力边界,明确规定办案工作的各个过程、环节的工作要求、标准和内部审批权限,从程序和办案纪律两方面指引各项业务工作,使得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培育风险防范意识,针对办案中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廉政风险、信访风险建立排查、分析、预警、排除机制,从源头预防廉政风险和信访风险的产生。

把卓越文化融入素质兴检中,干警综合素养不断提升。积极引导检察人员坚定信仰、坚守法治,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依靠“传帮带教、实战练兵、轮岗锻炼”等培训模式,全面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坚持“抓规范、抓落实、重奖惩”的职业纪律约束机制,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把精准文化融入管理塑检中,规范司法水平不断提升。加强办案监督,建立“清单”制度,完善案件管理系统,推出干警工作业绩数字档案,优化内部监督制约。推进案件流程信息互联网查询平台、控告申诉举报服务平台、检务公开大厅平台等三大平台建设,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更加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作用,完善外部监督制约。

把创新文化融入科技强检中,检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创新建立检察“大数据”系统,应用数字化管理系统,建立“一站式”检察服务窗口。

新疆阿克陶:为一方平安保驾护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陶县检察院以高度政治自觉,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保驾护航。

深入开展打击暴力恐怖专项行动。严格要求检察干警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打击相统一,严厉打击与教育疏导相结合的理念。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主动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安全、驻县部队等部门的联系;做到对“严打”案件快捕快诉,尽可能将事实、证据问题解决在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前;引导检察干警多渠道、多触角收集行动性、预警性的情报信息,确保严打案件发现一起打掉一起。2012年来,共打击各类恐怖案件95件109人。

扎实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坚持正面宣传引领。利用巴扎天(集市)和该院负责的治安卡点对过往人员发放《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的通知》;依托指导乡村换届、扶贫攻坚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讲。不定期选派理论政策水平高的民族干警到重点乡村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向各族群众和被打击对象亲属开展讲犯罪事实、讲犯罪证据、讲犯罪危害、讲政策法律活动,全面深入进行案件剖析。2012年以来,选派干警进行法治宣讲累计达162余场次,受教育群众2.8万人次。

积极参与综治维稳工作。先后抽调16名干警轮流常态化24小时驻守治安卡点。2012年以来,累计派出干警卡点执勤3600余人次,发现涉稳类人员10余人。抽调11名干警参加应急民兵团维稳训练,全力做好敏感时期战备和综合反恐演练等任务。在维稳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县院检察干警形成了“三分之一执勤,三分之一训练,三分之一办案”的工作格局,白班执勤训练,晚上加点办案,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