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版权方回应
好声音LOGO
导师合影
网易娱乐6月23日报道6月22日中午,灿星制作在其官方微博中公布“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的最新进展是:“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针对5月6日Talpa向该仲裁庭提交的《宣告式救济和禁制救济申请书》作出裁决:驳回Talpa对其拥有“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的宣告要求,“好声音”节目可以按原名播出。”对此荷兰版权方Tapla公司则做出回应称:“这是不实的报道,仲裁庭并没有对‘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体的独家使用权做出最终裁定。”
港法院驳回版权方诉求 "好声音"有望按原名播出
6月22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针对5月6日Talpa向该仲裁庭提交的《宣告式救济和禁制救济申请书》,基于6月12日全日的香港聆讯,作出明确裁决:驳回Talpa对其拥有“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的宣告要求,驳回Talpa对临时禁制SCML/梦响(以及通过其临时禁制灿星和浙江卫视)使用“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以及制作新节目)的救济请求。
法院裁定停用"好声音" 灿星回应:不会改名
2016年6月20日21点20分,根据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责令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中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世纪丽亮(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字样的节目名称。网易娱乐致电灿星相关的工作人员,得知灿星的确收到了法院相关的裁定通知。同时,灿星的工作人员称“我们会提起行政复议,不会改名。”而此番法院裁定是否会影响到灿星节目的录制,灿星方面目前尚未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