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保费将与交通违法行为挂钩

作者:王 辉 来源:中国质量报
2016-06-20 09:51:34

本报讯 (记者王 辉)闯红灯、超速等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不良行为将成为保险费率调整的重要因素。上年车辆有被处罚记录,该车辆投保时保费将上浮5%~15%。

北京市保监局近日宣布6月底前将启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上述变化都是车险保费改革的新动态。

此前,中国保监会自2015年6月1日起,分两批启动了天津等18个省(市、区)的改革工作,北京是第3批试点地区。改革的确带来效应。据悉,今年一季度首批试点地区消费者支出的单均保费同比下降7.69%,第二批试点地区单均保费同比下降6.64%,商车费改以来消费者普遍获益。此外,前两批试点地区的商业车险签单件数均同比增长20%左右。

商业车险费改实施以来为保险公司释放了更大的空间。有业内人士预测,大型险企体量大、网点多、服务完善,在竞争中优势明显。而中小型保险公司本身客户数量少,无法实现规模化经营,赔付支出和手续费偏高,综合成本控制力较弱,车险亏损难免。

此次商业车险改革是按照《关于发布商业车险基准费率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北京地区将统一使用行业最新版示范条款。在纯保费计算规则、附加费用率、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等方面与全国保持一致,而对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的取值范围在全国的基础上有所延伸,并将首次增加交通违法浮动系数。一是继续保留4年、5年不出险车辆0.5、0.4的优惠系数,一年出险10次及以上车辆的费率浮动系数为3。二是使用交通违法浮动系数,强化保险费率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约束和惩戒作用,辅助改善首都道路交通秩序。确定闯红灯3次,保险费率上浮5%,直至最高上浮15%;超速(未达50%)3次,保险费率上浮5%,直至最高上浮15%;超速(超过50%)1次及以上,保险费率上浮15%。以后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展交通违法因子在保险费率构成中的范围和浮动系数。

有关人士指出,此次改革有利于促进费率公平,新的费率形成机制将使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低风险车主得到更多费率优惠。同时,也引导理性汽车消费和安全驾驶,促进汽车厂家不断提升车辆的安全性和易维修性,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