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通报“6·1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案件”处理情况
广州日报讯(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交宣)“现在想死的心都有了,现在工作没了、生活也毁了,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收到公安机关的逮捕决定书后,犯罪嫌疑人冯某某悔不当初。广州公安交警部门昨日通报,6月1日凌晨,男司机冯某某在天河区黄埔大道涉嫌醉驾被查后,极不配合警方抽检工作并采取暴力抗拒执法方式,通过袭击、殴打等方式造成一名执勤民警受伤。6月14日,经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冯某某执行逮捕。
6月1日0时20分,冯某某驾驶粤A车牌小型普通客车,南往北行经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马场北门时碰撞北门人行通道被卡住,随后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呼吸酒精测试,冯某某的呼吸酒精测试结果为281mg/100ml,涉嫌醉驾的冯某某现场拒绝签名。
根据办案程序规定,广州交警天河大队执勤民警潘警官、曾警官和协管员将涉嫌醉驾的冯某某带至天河区中医院进行抽血,在医院门口冯某某多次企图逃跑,被执勤民警及时阻止。在被带至天河区中医医院内急诊科通道时,冯某某突然发难,挥右拳侵袭执勤民警潘警官左面部,并用手抓伤潘警官双臂,同时脚踢协管员多脚。随后,执勤民警依法制服冯某某并对其进行抽血取证。
经鉴定,犯罪嫌疑人冯某某血液样本中检出乙醇(酒精)成分,其含量为294.9mg/100mL,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同时,因冯某某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亦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6月1日公安机关对冯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依法办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呈请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冯某某批准逮捕。
6月14日,经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冯某某执行逮捕。
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在收到公安机关的逮捕决定书后,表现出深深的忏悔之意。冯某某说:“喝完酒后开车,不仅造成了交通事故,还做出了暴力袭警的行为,现在想死的心都有了,现在工作没了、生活也毁了,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