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6月15日电(记者陈地)从15日起,四川将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规定参与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将调离行政执法岗位、撤销行政执法资格、并收回行政执法证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日前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在两个月时间内,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此次清理是为了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据了解,此次清理范围包括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机关;乡(镇)人民政府;中央在川行政执法机关(机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行政执法的组织;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组织。
清理的重点是: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在行政执法岗位上,是否属于在编人员,是否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执法单位是否存在合同工、临时工、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参与行政执法活动等。
根据要求,8月15日前,合同工、临时工、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等不符合规定参与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全部调离行政执法岗位、撤销行政执法资格、收回行政执法证件。与此同时,还需向社会公布清理后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