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岁的马某和25岁的女子小静(化名)一起合伙做生意。马某投资近百万元后两人对投资项目产生分歧,小静因即将出国,打算暂时搁置项目。马某担心投资的钱打水漂决定阻止小静出国,在小静出国前一天,马某往她的香烟里投入冰毒。近日,石景山检察院以欺骗他人吸食毒品罪对嫌疑人马某批准逮捕。
该案承办人介绍,3年前,嫌疑人马某与被害人小静相识。去年,两人决定一起投资啤酒厂赚钱。马某投资近百万元后,马某和小静对项目走向产生分歧。小静因即将出国,建议暂时搁置投资的啤酒厂项目。
据马某供述称,他想到如果小静出国,两个人一起投资的啤酒厂项目将难以推进,自己的投资也很有可能打水漂,所以他绝不能让小静出国。但怎样才能阻止小静出国呢?马某想来想去,最终想到了“投毒”。
据承办人介绍,因马某和小静已经相识3年多,马某知道小静有吸食特定品牌香烟的习惯,便在事前准备了这个品牌香烟,并在烟丝中混入冰毒,并将混入冰毒的香烟给小静吸食。马某有吸毒前科,曾经被强制戒毒,他知道如果他用自己的身份证在宾馆开房,民警会进行例行检查,这样也会把吸毒的小静一起控制,小静也就不能按原计划出国了。
今年5月10日,马某与小静约在石景山区的一个宾馆见面,马某用他的身份证开了房间,两个人在房间里聊天,原本试图解决因投资产生的分歧。其间,马某趁小静上厕所的机会,将小静的香烟调换成事前准备的含有冰毒的香烟,使小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吸食了毒品。
当民警到宾馆例行检查时,发现同一房间内的小静毒品尿液检查呈阳性,之后马某和小静被警方控制,小静不得不放弃第二天的出国计划。
马某的计划虽然得逞了,但他最终还是向公安机关坦白了他在小静的香烟中投入冰毒,才导致其吸毒的行为。
昨日记者获悉,近日,石景山检察院以欺骗他人吸食毒品罪对嫌疑人马某批准逮捕。检察官解释说,刑法第353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检察官提示,要理性解决纠纷,增强法律意识,以免陷入“人财两空”的尴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