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访“偷鸡腿妈妈”山东老家,真相竟然如此残酷

来源:大众网
2016-06-02 22:04:22

探访“偷鸡腿妈妈”山东老家,真相竟然如此残酷

“偷鸡腿妈妈”引发道德讨论,偷东西不应被贴上正能量标签

大众网记者发现,在大部分人被这位“偷鸡腿妈妈”所感动的同时,这一事件也引起了对“母亲偷东西,情大于法”,以及对教育孩子最佳方式的大讨论。

有的网友评论说:这确实是令人心酸的真实故事,然而,在无情的法律面前,我们的怜悯心与道德感又何处安放?贫困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生活中难免有这样那样过不去的坎儿,但再难也不能干损人利己的事情。

还有网友担心此事会对人们的价值观产生不良的导向,这位妈妈的爱心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偷东西是不对的,不能成为正能量的宣传。有网友评论说,“偷鸡腿能获捐款40万元”这件事被贴上正能量标签后,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更值得追问。如果类似的新闻一再出现,人们还能保持同样的同情心吗?

刘某燕和女儿享有低保、困境儿童补助,定期报销新农合

刘某燕的难处,在村里甚至是乡里,也是公认的。为了尽可能地帮助她,村里和乡里也没少操了心。村支书付新春介绍说,刘某燕从2013年起,就带着孩子去南京投奔她姐姐。由于孩子看病需要花钱,他和乡政府干部建议并帮助她把户口从前夫的村里转到了现在的村里,村里经过民主评议、公示,通过了刘某燕和两个女儿的低保资格。

从2014年初离婚开始,刘某燕娘仨享受低保,每人每月领取低保金120元。考虑到刘某燕家的情况,乡政府2014年9月份又给刘某燕的两个孩子申请到了德州市困境儿童补助,每个孩子每月发放300元生活费。但是,根据政策,已享受低保的,就高不就低,不能重复享受其他补助,全家的补助只有720元。

自2015年第三季度,当地低保标准提高了,每人由120元/月提至150元/月。刘某燕的父亲去世后,刘某燕娘仨便与60多岁的老母亲一起生活,为了让整个家庭能多享受点补助,民政部门便把低保享受人改为刘某燕和她母亲,把两个孩子单独算,这样一来,两个孩子就可以享受困境儿童补助600元,加上刘某燕和其母亲的低保金300元,这个家庭一个月能补贴900元。

由于刘某燕的医保关系在平原县,每年她都要回来给孩子办理医保手续。乡农合办主任任吉珍向大众网记者拿出了刘某燕报销新农合的手续,记者看到,从2014年开始,刘某燕一共报销了6次,总共报销了2.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