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42岁的陈平(化名)没有想到,为了赚每车400元的运费,自己竟然犯了污染环境罪。
2014年10月,陈平承接了一个填埋废弃物的工作,为省事,他将数十吨废渣埋在温江区金马镇刘家壕15组附近的金马河河堤。直到4个月后,附近居民发现异样报警,民警找上他时,他才知道,这些废渣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
近日,温江区法院公开宣判了该区首起污染环境犯罪案,陈平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而雇佣他的李广军(化名)——双流一铝制品加工作坊的老板,也因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为省事掩埋在河堤
雨一下冒白烟
陈平是温江区金马镇刘家壕的村民,平时接一些零活。2014年10月,在熟人的介绍下,双流一铝制品加工作坊的李广军联系上他,希望他帮忙处理一批废弃物。
“随便你运到哪里、怎么处理,每车400元。”李广军给出的价格让陈平有些心动。他来到这家小作坊,看见里面堆着数米高的白色编织袋。心里盘算了一下,这笔买卖可以赚不少,于是,没有多问,他便答应下来,立即雇佣了几个人开始搬运。
为了省事省成本,陈平决定自行掩埋这些废弃物。他所在的刘家壕15组附近,就是金马河,河边有一大块空地,于是,他决定把废弃物掩埋在此处。
之后的两天夜里,几辆货车往返于作坊和金马河之间,将一袋袋装有废弃物的编织口袋运到河边,进行填埋。
事情过去4个月后,附近有村民发现了异常——下雨后,河堤会冒白烟。随后,村民向金马派出所报了案。
废弃物含多种重金属
距自来水厂仅几百米
金马派出所民警前往查看,将地面挖开不到1米深,发现全是白色编织袋,而编织袋里,则是银色的粉末。“表面上看起来像水泥粉,但经过环保部门的检测,这些粉末中,含有铅、铬、镉等重金属,属有毒物质。”民警说,此处是饮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距离岷江自来水厂取水口只有几百米,而废弃物达数十吨。“好在不是汛期,河水没有涨上来,没有造成严重污染。”
为了避免废弃物对河水造成影响,民警和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花了两天时间,才将掩埋的废弃物彻底清理干净。
犯污染环境罪
当事人被判有期徒刑
据村民回忆,2014年10月的晚上,确实看到有人在此倾倒物品,其中一人,就是同村的邻居。根据这一线索,民警找到了帮忙开车的小陈(化名),并在2015年3月12日,将陈平抓获。这时,陈平才知道,自己为省事省成本随意掩埋的废弃物,差点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同年10月13日,李广军投案自首。
因违反国家规定,在饮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倾倒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陈平、李广军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其中,陈平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李广军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记者 吴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