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驻地、居民楼下、中小学校门外可否设置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摊位的经营者如何确定?今日正式施行的《西安市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中都有了明确要求。
《西安市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要求,全市城市管理严禁区禁止设置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这类严禁区包括像东大街、解放路、雁塔路等繁华路段。可以设置的临时摊群点的区域属于城市管理的严控区和疏导区。其中在严控区域设置临时摊群点时原则上不在城市道路人行道上设置,确需设置的,要严格控制数量和规模。
在疏导区设置临时摊群点的应符合城市环境容貌秩序管理标准,不影响交通,不占压盲道,不影响群众工作和休息。同时,也应避开党政机关驻地和居民楼下,中小学校门外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外等。临时摊群点实行限时经营制度,划定经营区域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的,经营时间为:夏秋季6时至9时、19时30分至24时,春冬季7时到9时,19时30分至23时。
对于临时摊群点经营者如何确定?暂行规定中要求根据摊位数量采取先后排序或摇号的方式确定经营者并登记备案,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下岗职工、低保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当优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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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专项整治油烟污染
烧烤摊用非清洁燃料将被取缔
入夏以来,一些夜市擅自占道经营,不使用清洁燃料,餐饮单位未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等问题突出。昨日,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召开会议,决定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夏季餐饮单位和夜市摊点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夜市烧烤和餐饮单位油烟污染。
此次整治工作从6月15日至8月30日,按照《西安市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要求,划定露天烧烤经营区域,严格夜市管理,推行加装油烟治理装置的烧烤炉具,对于非划定区域的露天烧烤摊点、划定区域内使用非清洁燃料和无环保设施的经营户及依托门店出店经营的夜市烧烤要坚决取缔。
对于餐饮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医院食堂)要求建立完善的油烟净化设施台账。经营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要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且正常使用。对于不安装、不正常使用的违规餐饮单位要依法查处。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且有6个基准灶头以上的餐饮企业要实施油烟深度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