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拉萨5月31日专电(记者张宸)公车私用、侵占惠民资金、违规报销专项资金……西藏自治区纪委近日通报几起违纪违法案件,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以巩固深化反四风、反腐败成果。
通报显示,西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副部长荣卫红违规使用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公车接送家人办理私事,自治区直属机关纪工委给予荣卫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区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郭海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那曲地区索县林业局原副局长次仁达瓦侵占惠民资金。他在担任索县林业局驻索县嘎木乡1村工作队队长期间,侵占森林管护人员工资、未超载牧户补助资金、强基惠民资金、修路资金共10万余元,并挪用草场监管员工资、纯牧户补助资金、森林管护人员工资共3万余元。
次仁达瓦在担任索县林业局副局长期间,将林业局所属一辆价值近10万元的车辆抵押给他人,用于偿还个人债务;违规报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专项资金13万余元,并将部分资金挪作私用。次仁达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拉萨市林周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李继明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李继明曾任尼木县农牧局副局长、科技局局长、农牧局局长、尼木县尼木乡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