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记者高敬)记者31日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从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儿童用品质量监管工作中,共查处违法案件5579件,案值达1004万元。其中,查处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中涉及童装6754件、童鞋1450件、儿童玩具8517件、童车464件。
在儿童用品监管中,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商场、批发市场、超市以及校园周边文具商店,特别是小商品市场等儿童用品主要经营场所为重点区域,以儿童服装、儿童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执法检查。
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五查”方式重点对儿童用品经营户的行为进行了检查:查经营者主体资格,主要检查经营者的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悬挂规范;查儿童用品是否有“3C”标志,合格证、厂址、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等产品标识是否合法规范;查在使用中可能造成伤害的玩具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是否齐全,安全使用期限、毛绒布制玩具面料以及填充物的主要成分名称和含量是否进行了明确的标注;查是否存在违法经营暴力、色情、恐怖、低俗、粗俗等不健康内容的儿童玩具;查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商标侵权等行为。
2016年,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的通知》再次明确将儿童用品列入监管重点,将继续积极有效开展儿童用品质量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