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关于建立健全稽查案源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切实提高税务稽查工作质效,有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出台了《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了案源管理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明确了案源信息内容。梳理了十大类案源信息具体内容,明确了案源信息收集工作的主要分工,并要求对案源信息分户建档和分类组建案源信息库;规范了案源分类处理。按照信息来源将案源划分为推送、督办、交办等九类,并根据案源类型、纳税人状态、线索清晰程度、税收风险等级等因素进行分类处理;建立了案源分配机制。规定了案源立案审批的层级和程序,要求建立案源管理集体审议会议制度;强化了案源处理结果应用。对案源处理结果,应按照风险管理要求,进行跟踪反馈和统计分析,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记者吴秋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