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基金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将更加得心应手

作者:朱宝琛 来源:证券日报
2016-05-31 07:42:25

  新修订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将于明日起施行。制定这一办法,是为建立防范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的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据了解,此次修订主要涉及明确投资者保护基金性质、增加基金公司职责等方面。

  业界认为这是一个与投资者密切相关的管理办法。为何这么说?我们从前面提到的缘何要制定这一办法中可见一斑。换句话说,投资者保护基金主要是在处置证券公司风险时发挥作用。

  说到这里,我们就要说说“投保基金”的前世今生。

  “投保基金”的全称是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成立。公司主要职责包括筹集、管理和运作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监测证券公司风险,参与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发现证券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可能危及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安全的重大风险时,向证监会提出监管、处置建议等。

  这就不得不提起始于2005年的证券公司综合治理。2005年7月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四方面的主要工作安排,并提出了五大配套措施。3年的综合治理如同凤凰涅槃,给证券行业带来了新生。大部分券商风险基本得到化解,大多数高危公司基本关闭,券商综合治理得以突破重围,并在综合治理开展3年后如期告捷。

  应该说,诞生于2005年的投保基金,在对投资者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为那时候的保证金就存在证券公司,导致一些证券公司拿投资者的保证金去理财,甚至还有个别证券公司拿保证金去炒地皮。

  与那时候不同的是,如今证券公司经营稳健,并且保证金已经实行第三方托管,挪用保证金的现象也不会再发生。因此,在有的人看来,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用途就没当年那么重要、那么明显了。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防范风险的意义恰恰是在风险发生之前的未雨绸缪,切不可忽视投保基金的巨大意义。

  如今,修订后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将于明日起正式施行。综观新修订的办法,增加了投保基金新的融资渠道——向央行借钱。对此,业界如此评价:投保基金将更加适应资本市场的需求和证券行业现状,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更加得心应手。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是监管层长期以来一直都在推进的一项工作。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上任以来,也把此项工作放到了重要位置。我们看到,在他为数不多的几次亮相中,数次提到投资者保护。

  “中小投资者数量众多”,这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个特点。如何保护好这些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当他们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如何为他们维权,这些都是监管层在极力推进的工作。能不能真正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市场是否公平的试金石,是市场信心的风向标,直接关系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亿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资本市场不断创新和健康发展的基础。

  我们看到,一系列的工作正有序推进。如5月6日,证监会为首批13家全国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授牌;5月11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股东身份参加了柘中股份的股东大会,这是投服中心成立以来,首次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履行其代表中小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职责。

  投资者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但这项工作会继续进行下去,这是毋庸置疑的。(朱宝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