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转账买股,下午停牌重组——昨日,广东证监局曝光了智光电气(002169)重组中出现的内幕交易案细节。涉案人郭亚峰系智光电气董事长李某某之友,在智光电气停牌重组前数小时,郭亚峰迅速转账买入智光电气股票。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郭亚峰在精准掐点买入智光电气股票前,曾与上市公司董事长李某某有过电话联络和见面接触。
从昨日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看,该起内幕交易案发生于智光电气去年重组广州岭南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岭南电缆”)之时。需要注意的一个细节是,智光电气与岭南电缆的董事长均是李某某。2011年起,岭南电缆相继启动IPO改制及与其他上市公司商谈并购重组,因岭南电缆厂房搬迁等事项,有关运作IPO上市的工作暂停。2014年底,岭南电缆完成新厂区基建项目,基本完成搬迁。2014年12月24日,广发证券(000776)投资银行部黄某某、成某与李某某就智光电气收购岭南电缆事宜进行了沟通讨论。
2015年2月初,黄某某分别与李某某、智光电气董秘曹某某沟通,建议智光电气采取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岭南电缆股权并配套融资,李某某要求黄某某就该项目准备方案。同年2月9日,成某草拟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建议书》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黄某某审稿。2月11日下午,黄某某、成某与李某某、曹某某等就该建议书进行了讨论,李某某比较认可相关具体实施方案。2月11日晚上,成某起草《智光电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时间表及工作分工》。
2015年3月2日,智光电气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称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当天下午开市起停牌。3月16日,智光电气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称筹划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5月11日,智光电气发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称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岭南电缆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5月12日,“智光电气”股票复牌。
广东证监局认为,智光电气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岭南电缆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属于《证券法》第七十五条所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5年2月11日至3月2日。李某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经查明,涉案者郭亚峰与李某某为朋友关系。2015年2月16日,郭亚峰通过其名下证券账户,买入4万股“智光电气”股票,成交金额50.92万元。3月2日上午,郭亚峰名下证券账户转入120万元,买入10.25万股“智光电气”股票,成交金额138.65万元。证监会进一步查明,在买入涉案股票前,郭亚峰与李某某有电话联络、见面接触。2015年6月1日至7月3日,上述涉案14.25万股“智光电气”股票全部卖出,盈利206.51万元。
对此,广东证监局认定,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郭亚峰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涉案证券账户交易“智光电气”股票的时点与内幕信息形成、变化和公开过程基本一致,买入涉案股票时点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时点前后相续,大部分涉案股票是在“智光电气”股票停牌当天转入资金买入,交易行为存在明显异常,且对此不能作出合理解释。郭亚峰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昨日,广东证监局对此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郭亚峰违法所得206.51万元,并处206.51万元罚款,罚没款共计413.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