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七举措扶持私募健康规范发展

作者:程丹 来源:证券时报
2016-05-31 07:24:07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昨日表示,政策扶持和加强监管是促进私募基金健康规范发展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要研究推进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牌照,提高保险资金和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比例,同时要探索对行业的分类监管,规范私募基金募资行为。

  李超是在参加“中国私募基金业2016论坛”时作出上述表述的。他指出,近年来,我国私募基金行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要看到行业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不少问题。如市场规范化水平亟待提高,违规运作时有发生;行业潜在风险大,非法集资呈频发态势;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仍待进一步完善。

  李超指出,政策扶持和加强监管是促进私募基金健康规范发展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对规范运作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既是培育私募基金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迫切需要。另一方面,在当前“私募乱象丛生、非法集资频发”的特殊时期,如果任由这种局面继续下去,势必破坏私募基金发展的行业生态,损害整个行业的形象。

  李超表示,在政策扶持方面证监会正在积极推进七项措施。一是在已经明确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恢复在新三板挂牌的基础上,做好后续融资和投资运作的服务与引导工作。二是在已经明确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试点在新三板做市的基础上,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通过做市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三是研究推进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牌照。四是推动为公司型、合伙型等各种组织形式私募基金创造公平税收环境,推动完善细化创业投资基金税收优惠政策。五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和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比例,鼓励企业年金和各类公益基金等长期资本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六是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开发符合支持创新创业需求的金融产品,研究发行股债结合型产品,提高创投机构的募资能力。七是支持有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适时开展境外投资业务。

  在监管方面,李超指出,证监会将以行为规范为主,着力从五个方面构建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特点的适度而有效的监管及自律体系。一是准确把握市场进入制度,就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专营性和合规性、从业人员资质和基本的展业保障等方面提出规范性要求。

  二是完善合格投资者制度,规范私募基金募资行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证监会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安排与程序,以防范违规募集和非法集资行为。

  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风险监测体系,及时发现风险隐患。证监会正研究开发私募基金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私募基金信息统计和风险监测指标体系,以及时掌握行业发展状况,发现风险隐患。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倒逼市场机构在事前即树立合规意识。证监会努力构建起包括“机构自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个案检查”在内的立体式现场检查制度,并加快建立私募基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五是探索分级分类监管,完善分类公示制度,建立私募机构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机制。证监会将根据私募机构的合规守信情况和不同类型私募基金的特点,研究制定分级标准,在风险监测、现场检查、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不同监管要求,并实施差异化监管安排。在此基础上,完善分类公示制度,一方面对合规水平和诚信水平较高的机构给予有力激励,另一方面对违规失信机构给予应有的诚信约束。

  李超强调,监管部门既不能任由私募行业野蛮生长、损害投资者利益,也不能因噎废食、阻碍甚至扼杀行业正常发展;行业协会应在自律管理、促进合规、抵制不良、维护行业秩序和社会形象、强化行业责任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更好的作用;私募基金管理人要努力打造行业品牌,认真做好机构内部的合规管理;投资者要积极参与基金治理,促进形成基金产品“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良好投资文化。(记者 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