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先生3月底在乐天玛特公益西桥店买到10袋大米,事后发现米袋上被改了生产日期,两个日期相差11个月。依据《食品安全法》叶先生要求10倍赔偿,但事情过去两个多月仍未解决。叶先生称,他正搜集证据材料,准备举报到食药监部门。
生产日期差11个月
3月20日,叶先生和朋友在乐天玛特公益西桥店购买到10袋大米,发现包装袋上的喷码日期处还有一个钢印日期,两者相差11个月。事后他找到超市,要求赔偿10倍,超市将责任推给厂家,而厂家联系过他一次后再无音讯,他只能再次来超市维权。
记者昨日看到叶先生购买的大米及购物小票,10袋大米全是2.5千克装的尚品稻花香,每袋49.9元,在袋口上方印着黑色喷码生产日期“2016年3月1日”,但在喷码日期处,还有一个钢印日期“2015年4月1日”。此外,包装袋上注明保质期为12个月。
“职业打假人”马先生称,篡改生产日期在超市包装食品中很普遍,“如不改日期,到期只能下架”,此举多为经销商或厂家所为,超市作为直接销售方,只是没有尽到把关审核义务,不过出事后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超市负责人避谈赔偿
根据去年开始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消费者买到问题商品后,有权向生产者或销售者任一方索赔。
昨天上午,记者随叶先生来到乐天玛特公益西桥店,食品科负责人出面却不谈解决问题。前台客服部负责人核实记者身份后,表示会让乐天玛特北京总部答复,但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任何答复。记者又致电大米生产厂家北京神农尚品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赔偿事宜的品控部门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北京京腾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雪东律师称,消费者从超市买到问题食品,索赔合理合法,超市必须依法赔偿,否则消费者可以举报到食药监部门或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合理维权。叶先生称,他正准备证据材料,打算举报到食药监部门。
北京晨报96101现场新闻
首席记者 岳亦雷
线索:辰先生
面粉过期 超市希望便宜赔
北京晨报96101现场新闻(首席记者 岳亦雷)市民周先生从顺天府超市二七店买了一袋五谷康南瓜面粉,事后发现过期三天,要求千元赔偿。超市负责人却希望赔偿能“便宜点”,双方协商不成,超市拒绝再出面解决。
周先生称,5月26日他从顺天府超市二七店购买到一袋过期三天的南瓜面粉,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索赔千元,超市负责人提出可否少赔一点,结果双方不欢而散。记者昨日看到周先生购买的这袋面粉是2015年9月24日生产,保质期8个月,保质期至今年5月23日止。在周先生维权当天拍摄的视频中,面对过期面粉,超市负责人称“便宜点吧”,遭到周先生拒绝。超市负责人借故离去,再也不谈赔偿的事儿。记者昨天来到该店,负责人不在,前台客服人员也以“老板不在”为由拒绝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