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取消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前申请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网财经
2016-05-30 17:35:00

上交所取消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前申请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中国网财经5月30日讯 上交所于今日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主要内容为取消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事前申请制度,改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标准自行审慎判断,交易所对此实行事中事后监管。该指引将自2016年6月10日起开始施行。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股票上市规则》针对一些特殊情形,规定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制度。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通过制定《业务指引》,将现行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由事前申请改为事中事后监管,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考虑:第一,持续推进信息披露监管转型。据统计,上市公司暂缓、豁免披露申请90%以上符合规则要求,并获得通过,事先审核的必要性有限。因此,从监管角度看,通过制定业务指引,取消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前申请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第二,进一步规范交易所的自律监管行为。从实践情况看,上市公司事前提交的暂缓、豁免披露事项,少数可能带有一定的敏感性。因此,将原有的事前申请改为事中事后监管,以进一步规范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行为,避免监管人员事前接触敏感信息。

  具体来看,上交所同时指出,办理暂缓披露的信息需符合两项条件:一是相关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二是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举例来说,上市公司参与公开招标、竞拍类的信息,能否中标、竞拍成功存在不确定性,且如果在开标、竞拍前披露,将对上市公司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