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的大量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从境外收购野生动物制品以及死体,通过加工后出售。为谋取巨额利润,昆明一工艺品店店主丁某竟暗中倒卖虎皮、象牙雕件、盘羊头等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被警方查获的还包括2张孟加拉虎虎皮在内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制品及标本,涉案价值超百万。日前,盘龙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店主丁某等4人均获刑,其中丁某获刑八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交易未成返回途中
车里查获2张虎皮
31岁的丁某是昆明人,是昆明园博花鸟市场一家工艺品店店主。从2013年始,丁某以经营工艺品店为幌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制品进行加工贩卖。多次从越南及广东、广西等地购买野生动物制品进行贩卖,随着“生意”逐渐做大,丁某拉拢店员李某负责接货和店内的日常工作。为满足客户需求,丁某还找到在曲靖经营工艺品店的朋友毕某,帮助加工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皮。
2014年1月9日下午6时许,丁某将两张虎皮放在轿车的后备厢内,由潘某驶该车辆前往呈贡新南亚风情园旁小区一会所内欲出售虎皮。因对方拒绝收购,一个小时后,丁某等人将虎皮又放回车后备厢后返回昆明城区。
当日19时许,公安人员在彩云北路与朱家村立交桥附近将丁某、李某、潘某抓获。同时查获虎皮两张,丁某随身携带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若干。
经鉴定,两张虎皮系孟加拉虎虎皮,价值96万元,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价值人民币34966元。公安人员在丁某住处查获价值132064元的象牙雕件、虎骨等各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同年1月10日,公安人员在曲靖市麒麟区某小区查获丁某交由毕某制作标本的幼虎死体一只,同时抓获毕某。经鉴定,该幼虎死体系印度支那虎,价值60万元。经查,2013年12月,毕某在该处出售盘羊头标本一个给丁某。经鉴定,盘羊头标本一个价值12024元。
花10余万向境外“卖家”
购买虎皮
据丁某交代,2013年12月,他从广西出境到越南,向境外“卖家”进货,两张虎皮的价格分别是一张7万元、一张8万元。他向境外“卖家”支付了定金后,订购了2张长四五米的虎皮和一只幼虎死体。
回到昆明后,丁某将幼虎死体快递到曲靖交给毕某帮他加工标本。又过了几天后,境外“卖家”通过快递将一张虎皮寄给丁某。
2014年1月8日下午,“卖家”再次通过快递寄给丁某另一张虎皮,由店员李某代收。第二天,丁某联系上买家后,双方约定交货,交易未成返回途中,丁某等人被警方截下。
今年3月22日,盘龙区法院公开重审此案。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丁某、李某、潘某、毕某4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触犯刑法,应该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判决
丁某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李某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潘某犯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毕某犯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