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击者称,泼液体的女子和伤者一家人都在汽车车站内做生意,两家商铺紧挨。“受害者一方每天把电动车、摩托车停到嫌疑人摊位正前面,耽误生意做不成。”
洛龙派出所工作人员称,事发后警方对此事立案调查。
当地警方通报称,昨天上午9点50分,洛阳交运集团关林汽车东站内发生一女子用不明液体伤人事件。犯罪嫌疑人张某(女,39岁,在关林汽车东站内经营一副食品商店)到洛龙派出所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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