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300万投资办学因手续问题空置 状告教育局

作者:莫义君 来源:广西新闻网
2016-05-30 09:29:00

  300余万元投资办学,却因手续问题空置

  柳州“小红帽”状告都安教育局胜诉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莫义君)柳州的何先生拟在都安瑶族自治县开办一所幼儿园,其筹建报告也得到县乡两级教育部门审批通过。当他投资300多万元建成之后,教育部门迟迟未颁发办学许可证,幼儿园至今处于空置状态。何先生于是两次将教育局告上法庭。近日,该案经河池中院终审,认定教育局不作为,并要求30日内做出行政行为。

  何先生是柳州市小红帽教育投资公司的一名负责人。何先生等人经多方考察,发现都安县学前教育资源非常短缺,幼儿园数量缺口大,于是决定在该县大桥路创办“都安县小红帽幼儿园”。

  2014年3月,何先生等人向都安教育局提出“关于申请创办都安县小红帽幼儿园的报告”。经现场勘察,得到都安县安阳镇中心校和都安县教育局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当年6月,教育局书面同意申请报告,并表示“经现场察看,条件成熟,同意建园”。

  有了教育局的书面同意筹建,何先生等人开始对办学场地进行全面装修,同时购置办学设施、空调等,总投入已达300多万元。同时,也取得了消防、餐饮等许可证。然而,在申办办学许可证时,却没有得到教育局的许可,也未出具书面答复。何先生很困惑,教育局当初同意筹建,投资之后又不给发证,是何道理?

  “在反复多次沟通后,在得不到明确的答复后,我们于是将都安县教育局诉上法院。”今年5月27日下午,何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在一审法庭上,都安教育局辩称,投资者的损失与己无关。根据相关规定,上诉人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导致无法领证办学。一审法院判决何先生等人败诉。何先生等人不服,随即上诉。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认为,根据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本案中,被上诉人未提供证据证实收到上诉人的材料后已要求上诉人进行补正,故应视为被上诉人已受理上诉人的申请。

  最后,法院认为,被上诉人对上诉人提交的材料未作任何处理,被上诉人已构成行政不作为。今年5月20日,何先生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该判决书作出如下判决:一是撤销都安县法院的行政判决,二是要求被上诉人都安县教育局30日内对上诉人提出的申请事项作出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