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建华)为加快实施《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关于“在重点领域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部署,按照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和《质量品牌提升行动(2016)》的安排,质检总局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质检总局推进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6)》(以下简称提升行动),决定以提升服务质量水平,支撑优质高效发展为主题,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该提升行动也是落实“十三五”规划关于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推广优质服务承诺标识与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要求和国务院关于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关于健全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实施重点服务质量提升工程等政策的具体举措。提升行动将着力完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改善服务业供给结构和水平,将服务业打造成为经济新常态下的增长强劲动力。工作方案主要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重点领域、主要举措和工作要求6个方面。
提升行动将坚持“市场决定,政府引导”“创新驱动,质量为本”“由点及面,有序推进”“统筹安排,协调互动”的推进原则,希望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努力,着力建设适应服务经济发展的现代质量治理体系,启动实施服务业质量提升与监测基础建设工程,探索质量宏观管理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遴选一批服务质量标杆单位,组织一批服务质量升级试点,提升产业质量素质与竞争力。发布竞争性服务业与公共服务领域质量监测报告,引导各地和行业加强质量管理。起草完成一批服务业质量规章与规范,强化制度与技术支撑。不断完善服务标准体系。树立一批质量效率型增长的行业典型。
此次提升行动确定了公共服务、旅游服务、物流服务、质量技术基础服务、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服务、电梯维保服务、重点商场服务、产品售后服务和汽车维修服务等9个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着眼于强基础、补短板、提质量、创品牌,部署了健全服务业质量评价指标、完善服务业标准体系、深化服务业质量监测机制、推动企业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探索研究优质服务承诺标识与管理制度、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塑造“中国服务”品牌形象、大力发展服务认证和加强相关产品质量执法监管等9项创新举措。
质检总局要求全国质检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以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围绕质量强国建设的总体布局,大力实施质量宏观管理,完善质量治理体系,实施标杆引领计划,综合运用各项质检职能,切实强化部门协调互动,着力强根本、补短板,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培育中国服务品牌,改善质量供给结构和水平,增强产业竞争能力,提升全社会质量获得感,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同时,还要求全系统要“提高认识,狠抓落实”“找准定位,加强统筹”“总结典型,加强宣传”,切实把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抓好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