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全面启动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质量报
2016-05-24 08:31:00

  本报讯 (记者王 越)记者从5月16日召开的河北省缺陷产品召回工作会议上获悉,河北省继首次对12家童车企业的部分缺陷产品召回之后,该省正围绕9类电子电器产品和11类儿童用品,加大信息收集分析和缺陷调查力度,全面启动召回工作。

  今年1月1日起,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汽车产品召回监管职责,并把召回范围扩大到儿童用品、电子电器等消费品,标志着缺陷产品召回工作从以汽车产品为主转为汽车产品和消费品并重的新阶段,召回监管主体也在逐步下移,明确了省级局是消费品召回的监管主体。

  为强化召回工作落实效果,实现与质监总局执法司的职能对接,河北省质监局年初将召回职能调整到稽查局,并下发文件要求各市局将召回职能对应调整到稽查部门,切实把缺陷产品召回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此次会议既是一次推进召回工作的动员部署会,也是一次面向全省的缺陷产品规章制度宣贯会。河北省质监局副局长王普增做了召回工作动员部署,并就落实工作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按照质检总局关于相关要求落实职责,学习贯彻汽车产品、儿童玩具、消费品等一系列召回规章制度,推动我省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全面开展。”

  王普增说:“开展召回工作,就是质监部门适应经济发展形势,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事后监管,推动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体现,也是激活消费需求和促进提质增效的重要途径。河北省是制造大省,汽车及配件、儿童玩具、儿童用品、电子电器等各类消费品种类繁多,数量庞大,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高,区域性质量问题突出。在新形势下,只有加快创新质量监管方式,将缺陷产品召回手段有机融入质量监管体系中,才能有效提升产品质量监管效能。”

  据悉,目前河北省各市局已将召回职能对应调整到稽查部门,下一步各级要切实明确召回工作专职人员和责任,健全召回工作体系,落实召回工作职责。同时按照《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要求,建立缺陷产品召回信息平台,做好缺陷信息收集、评估和召回信息发布工作。

  河北省质监局稽查局局长安克健说:“我省是消费品生产大省,各级要围绕实施召回管理的9类电子电器产品和11类儿童用品,加大信息收集分析和缺陷调查力度,推动缺陷产品召回与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监督等工作有效衔接,形成监管合力。4月份,稽查局组织对部分缺陷童车进行了召回,各相关市、县局还要加大工作力度,对无证生产企业要推动地方政府坚决取缔整合,对存在缺陷的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召回义务。近期,省局将组织暗访,对质量问题突出的区域将组织约谈地方政府。各地要组织摸底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涉及召回围绕的汽车及配件、儿童玩具、儿童用品、电子电器生产企业的数量、规模、分布情况、资质情况、产品品种、执行标准、质量保证能力等情况,收集相关缺陷信息。”

  会议安排了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法规宣贯,下一步要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覆盖范围,结合汽车产品、消费品区域分布情况和产业特点,省市局要分区域组织县级局和企业负责人进行召回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局召回监管能力和企业对缺陷产品召回的认知度。

  会议还邀请质检总局执法司召回处、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相关专家分别讲解了汽车、儿童玩具、消费品等缺陷产品召回规章制度、召回程序、缺陷判定、软件系统操作使用等业务,并参观了保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