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人士认为,境外参加行会对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增加新的活力
■本报记者 傅苏颖
《证券日报》记者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获悉,5月20日,首批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已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完成备案,正式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这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中国外汇市场对外开放,意味着中国境内外汇交易进一步对外开放至境外商业银行。
联讯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是人民币国际化市场的重要一步,表明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开放程度更高,已经开始走向国际。人民币在岸市场的参与者更加多元、市场化,与离岸市场的汇率差有望缩小。而银行间外汇市场的规模也随之扩大。境外参加行更加市场化、国际化的操作手段,也会对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增加新的活力,带来示范效应。
据悉,首批入市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招商银行香港分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和花旗银行香港分行。以上参加行入市后将通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参与人民币外汇即期及衍生品交易。
所谓人民币购售业务是指境外参加行在境内代理行(境内具有结算代理资格的银行)或海外清算行(比如中行香港,工行新加坡)购买人民币或售出人民币,为满足海外客户的人民币购买及卖出需求。
根据央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公告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场准入相关规定,人民币购售业务规模较大、有国际影响力和地域代表性的境外参加行可根据业务需要向交易中心申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参与即期、远期、掉期、货币掉期及期权交易。此前,已有两批境外央行类机构正式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
民生证券固收研究组负责人李奇霖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人民币购售业务规模较大、有国际影响力和地域代表性的境外参加行可根据业务需要向交易中心申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利用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参与即期、远期、掉期、货币掉期及期权交易。除了原有境内代理行和境外清算行外,境外参加行多了一种人民币兑换渠道,更加方便满足海外客户的人民币购售需求,促进人民币跨境使用的基础设施和市场机制逐步完善。同时,通过增加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主体的多元化,进一步提高中国外汇市场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