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子公司监管加码 规模“疯长”局面刹车

作者:王原 来源:新华社
2016-05-23 16:13:29

  新华社上海5月23日专电 题:基金子公司监管加码 规模“疯长”局面刹车

  新华社记者王原

  基金子公司区区几千万元的注册资本金,却管理着成百上千亿元资产,且充斥着地产融资等高风险的通道类业务。日前证监会对基金子公司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拟提高资本约束、加强风险管理。业内人士分析新规将对行业产生巨大影响,基金子公司“去杠杆”背景下,通道价值将极大降低,结束野蛮生长局面。

  自2012年证监会允许基金公司设立专户子公司以来,截至2016年3月底,79家基金公司设立了专户子公司,管理总规模已达9.84万亿元。在这上万亿的资管规模中,存在着大量类信托和通道等“技术含量较低”的业务。“银行和信托公司不能做的业务,往往都是有基金子公司来做,而这些业务风险通常较高。”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主任王群航表示。

  国信证券研究员陈福分析,基金子公司过往主要业务为融资业务,为银行、信托、券商以及上市公司等提供信贷投放、股权融资等业务的渠道。“因为此前监管较为宽松,我们难以了解基金子公司资产的具体投向,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多半是以信贷资产的形式投放出去,而对接的资金大概率为银行、信托等‘金主’,本质上是其信贷资产的出表或表外配置。”陈福说。

  以财通基金为例,其网站资料显示,子公司财通资产注册资本金为2000万元,截至2015年底,财通资产管理的金融资产总规模超450亿元,“杠杆”高达2250倍。在其网站上公开展示的项目产品中,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融资项目占了绝大多数。早在2014年财通资产就因与光耀地产合作的扬州地产项目运作风险而爆出子公司首例兑付危机。

  “资本金与资产规模不匹配。”证监会发言人在近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开指出,少数专户子公司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此外,风险还表现在偏离本业,大量开展“通道业务”。无视自身人力资源特点和管控能力,盲目拓展高风险业务,无序扩张等。

  证监会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已经修订、起草了《子公司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特点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指标指引》,并在适当范围内征求意见。

  新规之下,基金公司设立子公司需满足成立年限不低于2年、非货币基金公募规模不低于20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6亿元等7项最低“门槛”。

  一家基金子公司内部人士表示,新规对基金子公司全行业的影响都非常深远,通道业务不会成为将来子公司的业务主流了。例如一个结构化的产品,要按照产品规模提3%风险准备金,极大增加了子公司的成本。今后业务可能将出现分化,流向那些股东实力强大的公司。

  业内人士分析,基金子公司万亿体量资产的杠杆、投向、资产质量均不够透明,而此次监管部门降杠杆、控风险的监管升级也将改变子公司以往依靠“牌照红利”野蛮生长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