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有话要说
据媒体报道,临近六一儿童节,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保护儿童眼睛产品质量安全认知调查结果》及“缺陷消费品召回及消费预警信息”。调查发现,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儿童类产品中,激光笔位列第一。
所谓“激光笔”,科学的称呼叫“激光指示器”,是把可见激光设计成便携、手易握、激光模组(发光二极管)加工成的笔型发射器。“激光笔”通常在汇报、教学、导游人员中使用,使用者用其来投映一个光点或一条光线指向物体。从其本身的功能来看,并不属于玩具范畴。
科学研究证明,激光笔容易产生“热效应”,会伤害眼睛和皮肤。如果激光能量足够强,在尚未引起眨眼反射的情况下(通常不足1秒),就会对其造成永久性伤害。因此,对于发育尚未完全的未成年人而言,应远离激光笔,避免受到伤害。
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曾发布《激光笔、儿童激光枪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和消费提示》,表示不宜为儿童购买激光笔作为玩具枪使用。但由于这只是一种“友情提醒”,效果微乎其微。此次国家质检总局将“激光笔”列入有缺陷产品之中,更体现了监管部门对此类商品的态度——激光笔就不能出现在玩具市场。
为了避免孩子们受到伤害,文化部门应加强宣传,引导公众健康消费。
教育部门和学校应通过课堂教育引导孩子自觉远离“激光笔”。
最后是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从严查处市场上非法销售“激光笔”行为以及向未成年孩子出售不合格“激光笔”行为,用严肃的执法规范“激光笔”销售,杜绝“激光笔”向校园、向未成年人兜售,从源头上杜绝“激光笔”无序流向未成年孩子而形成潜在的安全隐患。许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