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3日讯 根据保监会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兰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人寿兰州中支)因2015年期间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甘肃保监局依法罚款5万元。
据了解,2015年期间,太平人寿兰州中支以报销餐费的形式列支招待费,实际用于购买相关物品进行业务维护,造成财务资料不真实。公司时任银行保险部区域总监杨翠萍,是对该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甘肃保监局表示,太平人寿兰州中支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决定对太平人寿兰州中支减轻处罚,给予罚款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决定对杨翠萍减轻处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