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市场监管待完善

作者:贾泽娟 来源:农村金融时报
2016-05-23 13:56:00

  当人们还在争抢传统保险市场的大蛋糕时,互联网保险市场早已悄然布局。蚂蚁金服、腾讯、百度等互联网企业纷纷进军保险领域。显然,互联网保险不是在分蛋糕,而是在做蛋糕。

  但正是由于互联网保险市场被贴上了“新鲜”的标签,因此在其经营范围、所开发的产品也被推至是否合规的风口浪尖。互联网保险市场将如何发展下去?如何做到所开发产品的和而不同?这或许将是多元化保险市场眼下该考虑的问题。

  多方逐鹿互联网保险市场

  据悉,互联网保险目前已经迎来多方市场主体的介入。一方面,传统保险公司相继拓展互联网业务,未来线上发展业务的战略初显;另一方面,互联网公司及其他部分产业资本,特别是一些上市公司,也在寻找分食互联网保险“蛋糕”的机会。此外,创业团队、风投等机构投资者也陆续发力,或搭建平台,或遴选项目,以期借互联网保险快速做大的业务量分羹。

  “互联网保险应该聚焦创新,与保险机构一起做大蛋糕,而不是分蛋糕”。在蚂蚁金服总裁井贤栋看来,互联网保险还处于探索期,因此战略布局是关键。

  蚂蚁金服保险事业部资深总监李冠如也表示:“人人能够获得的、低门槛的贴心服务,这就是保险业发展的未来方向,要让保险真正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国民服务’。”在他看来,用户需要保障的日常 生活中,处处都有保险的身影,便捷的购买渠道,简单易懂的保险条款,良好的性价比,清晰的理赔服务等,这样的保险是国民需要的保险。

  除了保险公司本身以及互联网巨头对保险的布局外,互联网保险创业公司也有了明显的增加,由于创业公司资金与资源有限,以及互联网保险牌照的稀缺性,创业公司不像互联网巨头那样直接成立保险公司,更多的是切入传统保险产业链里边的某一环节。在互联网保险巨大市场空间面前,积极以互联网思维进行布局的传统保险公司,纯线上互联网保险公司以及深耕保险销售渠道等环节的公司都将受益。

  创新产品易被混淆

  然而,互联网保险展业过程中,一些风险逐渐暴露出来,引发了监管部门的关注。自2015年以来,保监会相继对防范保单“被升级”为P2P产品、“贴条险”、 “互助计划”等类保险活动等多方面的风险进行提示。

  近日,一份来自保监会的内部文件将一个名为“夸克联盟”的互联网平台推上了风口浪尖。

  在这份财险部递交的名为《建议关注互联网公司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存在的风险》送阅信息中指出,实践中一些互联网公司脱离保险监管,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对消费者利益保护和市场秩序维护带来隐患,并将“夸克联盟”作为案例点名。

  在上述阅送信息中被点名的实为夸克联盟发布的“夸克驾车风险互助计划”,消费者支付9元初始加入费用即可成为会员,若会员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交强险和三责险赔付后,超额部分可享受最高80万元车损和人伤保障额度。

  对此,夸克联盟COO(首席运营官)张政回应表示,夸克联盟做的事属于网络互助,本质上与保险、相互保险不存在直接关系。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类似夸克联盟这样的做法是在打监管的擦边球,但也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以不损害消费者利益为前提,市场应该对创新及多样性竞争持宽容态度。

  “网络互助这一事物本身在国内还太新,大家有不同的解读很正常。”张政对记者表示,“为什么很多人会将这个产品跟保险联系起来,因为这个产品或这个保障计划本质目的是风险保障,而一旦讲到风险保障,大家可能就会自觉不自觉想到保险,但实际上社会互助是在一个成熟社会体系里由来已久的自发风险抵御机制,只不过现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大家有一种新的工具,把社会互助这件事以更大的范围、更低的成本和更高的效率做起来,夸克联盟做的事情就是给社会公众的自发互助行为提供了一种新的技术手段。”

  新兴市场监管亟待完善

  互联网的出现无疑加速了各行各业的创新,而在此过程中监管备受挑战。

  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朱俊生看来,网络互助虽有相互保险雏形,但还不是真正的相互保险。据悉,相互保险组织的会员享受的权利包括:参加会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参与该组织民主管理的权利;按照章程规定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盈余的权利;按照合同约定享受该组织提供的保险及相关服务的权利等。

  “按照对相互保险的界定,会员是‘保东’,即既是保户,也是东家,是东家就享有分红权利,享有选举与被选举权利,包括董事会建立等,网络互助并不具备这些特征。”朱俊生说。

  保监会也早在去年先后两次对相关风险进行提示,2015年4月保监会发现有关人员编造虚假相互保险公司筹建项目,试图通过承诺高额回报方式吸引社会公众出资加盟,涉嫌严重误导社会公众,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去年10月对“互助计划”等类保险活动发出风险提示,认为部分“互助计划”经营主体借保险尤其是借相互保险名义进行公开宣传、销售,存在诸多潜在风险,消费者需警惕此类机构以相互保险名义骗取钱款。

  “对风险提示是必要的,主要是看这些互助计划是否有明显的误导行为,是否有明显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主动,如果排除这两点的话,目前有些互助计划针对保险业的一些不足是很好的尝试,应该欢迎这种竞争和市场多样性的尝试。”朱俊生强调,“如果是出于目前的互助计划没有纳入保险监管以及对传统的保险业务有一定潜在冲击就试图予以否定,则不妥,法律永远是滞后的,对创新的东西要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