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院务委员、科技金融专家郭戎认为,投贷联动要按照试点的进度逐步推进,不能太急于求成。现阶段试点银行应当苦练内功,把业务和风控做好,在此基础上再来研究下一步推广的问题。
近日,郭戎接受了《农村金融时报》记者的专访,阐述了投贷联动试点银行的风险防控、认识误区,以及未来发展的方向。
《农村金融时报》:对于科技创新型小企业来说,股权和贷款两种方式哪种更加适合?科技创新企业在不同的阶段所需的融资支持是否有所不同?
郭戎:企业发展要经过多个阶段,不同的阶段应当有不同的支持模式。传统的银行贷款主要考察企业的两个方面:资产负债率和抵押物。一般来讲,小企业在生命周期的初级阶段,股权融资并不非常充足,若对其贷款则会大大提高资产负债率;同时科技型企业无形资产的签字价值得不到银行的认可,也就是说抵押物不充分。因此,对于多数初创期的中小企业,这两个条件都得不到满足,以银行传统的信贷方式,资金是无法流到这部分企业中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给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注入股权资金,就能帮助其很好地渡过种子期或成长期。同时,资金以投贷联动的方式进入中小企业之后,就会引导其他社会资本的跟进,银行的信贷资金也能够逐步跟进。比较理想的模式是“投”和“贷”的联动是股权和贷款同时进行,快速充实企业的现金流量。
然而,从目前来看,我认为“投”和“贷”必须适度分离,以“投”为主。因为我们银行业新设的投资机构的投资运作水平,包括对风险的判别,以及企业潜在价值的识别,还要经历一个充分成长的过程。
《农村金融时报》:有观点认为,之前银行支持科创企业都是和私募基金合作,技术是别人的,投资领域也并非银行所擅长。您认为投贷联动的试点银行应该如何防控由此带来的风险?
郭戎:一方面,不少银行多年来一直在关注股权投资领域,在与私募股权投资的合作中,银行都有专门的部门进行对接。此外,很多银行实质上已经介入了股权投资领域,有这方面的考虑和探索。比如国家开发银行集团内就有直投基金平台、中国银行设在境外的平台很早就已经在境内开展这类工作。
另一方面,通过与私募的合作,银行未来在组建自身的股权投资部门时,也必然会考虑招募和引入一批有经验、有技术的专业人才,与自身的团队一起,共同开展工作。
基于以上两个方面,可以说未来银行业在进入股权投资领域时并不会特别“茫然”。不过,在试点初期,我建议还是持谨慎态度。毕竟此次定义的“投贷联动”的主体是银行,要在银行内部植入私募股权投资的理念、技术以及规则,对于银行来说挑战还是相当大的。
《农村金融时报》:目前我国法律禁止银行业对企业进行直接投资,对于投贷联动还有一些限制。未来在法律法规方面,是否会有进一步的修改,为投贷联动提供一些便利?
郭戎: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模式,中国过去实行的是比较严格的投资和贷款分离的模式,这也是世界上的主流国家的通行做法。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其实践的经验、教训是非常重要的,我认为必须应当本着谨慎和严肃的态度,也就是说,未来“口子”开多大,还是要以试点的结果为依据的。
特别要注意两个误区,一个是,目前很多人把投贷联动完全理解成大混业时代的来临,这个理解是有偏颇的。中央文件里写得非常清楚,“投贷联动”是一项创新政策;开展试点的各类银行要承担一些政策使命和政策功能,不完全是商业化的考虑,这一点必须澄清。未来也不可能是完全市场化处理的,毫无限制、毫无管理地任其发展,这在全世界也不多见。
另一方面,我认为要按照试点的进度逐步推进,不能太急于求成。因为银行背后连着是普通居民的储蓄,和一般风险投资机构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在第一轮试点时,要进行谨慎、仔细、科学地评估,在此基础之上,再来研究下一步推广的问题。
所以,我认为目前还不是大谈“给予便利”的时候,首先还是要督促试点银行具备基本的条件和素质,商业银行内部要通过业务的积累,把业务规格、主打目标、风险防控都做好。特别是,商业银行不仅是要防控风险,也要主动承担一些风险,否则所谓的政策功能也就失去了意义。打个比方,现在是银行业“练内功”的时候,还谈不上给予多大的“场地”,多锋利的“兵刃”。还是要把自身的“功夫”练好,否则就会“伤”到自己;另一方面,国家让练的武功没有练好,国家不需要的来了一大堆,更非政策的初衷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