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票据业务经营管理 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6-05-23 08:10:00

  肖小和、万恺、修晓磊

  2015年,我国宏观经济增速延续下行趋势。在推动经济增长的三架马车中,进出口贸易量同比下降、消费需求增长有限、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作用不强,国内经济稳增长压力上升。货币政策层面,央行继续采取稳健的货币政策,年内多次适时降准、降息,为经济增长提供了宽松的货币资金环境,引导金融市场利率水平持续下行,整体上降低了社会融资成本。然而,在宏观层面去杠杆、去库存和去产能过剩的形势下,经济增长呈现下行态势,经济增速低于去年水平。商业银行面临经营业绩与资产质量的双重压力,在利率市场化进程加速推进的情况下,亟需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截至2015年12月末,全国金融机构票据承兑余额10.4万亿元,票据贴现余额4.6万亿元。其中,16家上市银行票据承兑余额合计6万亿元,票据贴现余额合计2.27万亿元,分别占全国金融机构票据承兑余额的57.74%和贴现余额的49.29%。16家上市银行各项业务占比在全国金融机构中具有相当代表性,分析上市银行票据业务发展对分析我国银行业票据业务发展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本文对16家上市银行2015年年报披露的票据业务经营数据进行了整理分析,归纳2015年国内票据业务经营和发展的特点,分析票据业务经营中面临的问题,并对票据业务如何以稳健发展及更加有效支持实体经济进行了思考。

  一、基本情况

  1、 票据承兑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末,16家上市银行贷款余额59.01万亿元,同比增加5.52万亿元,增长10.33%;票据承兑余额6.46万亿元,同比减少3310亿元,减少5.22%;票据承兑余额占贷款余额比重继续回落至10.18%,为连续四年呈下降态势(见表1)。

  其中,国有银行承兑余额1.73万亿元,同比减少4504亿元,减少20.67%;股份制银行承兑余额4万亿元,同比增加824亿元,增长2.11%;城市商业银行承兑余额2790亿元,同比增加369亿元,增长15.26%。

  表1:2014与2015年上市银行承兑余额变动对比(亿元)

  2014 2015 同比增幅

  国有银行 21787.05 17282.71 -20.67%

  股份制银行 39154.8 39979.3 2.11%

  城市商业银行 2420.82 2790.31 15.26%

  2. 票据贴现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末,16家上市银行票据贴现余额2.27万亿元,同比增加9828亿元,增长76.53%(见表2)。

  其中,国有银行贴现余额1.69万亿元,同比增加7170亿元,增长73.42%;股份制银行贴现余额5099亿元,同比增加2269亿元,增长80.17%;城市商业银行贴现余额637亿元,同比增加389亿元,增长157.13%。

  表2:2014与2015年上市银行贴现余额变动对比(亿元)

  2014 2015 同比增幅

  国有银行 9765.62 16935.94 73.42%

  股份制银行 2830.3 5099.38 80.17%

  城市商业银行 247.85 637.29 157.13%

  3. 票据回购业务

  2015年,16家上市银行买入返售票据余额合计2.04万亿元,同比减少4313亿元,减少17.47%(见表3)。

  其中,国有银行买入返售票据余额8591亿元,同比增加1051亿元,增长13.95%;股份制银行买入返售票据余额1.09万亿元,同比减少5595亿元,减少33.88%;城市商业银行买入返售余额867亿元,同比增加230亿元,减少36.15%。

  表3:2014与2015年上市银行买入返售票据余额变动对比(亿元)

  2014 2015 同比增幅

  国有银行 7540.25 8591.83 13.95%

  股份制银行 16517.64 10921.9 -33.88%

  城市商业银行 637.16 867.47 36.15%

  2015年,16家上市银行卖出回购票据余额2630亿元,同比增加1619亿元,增长160.16%(见表4)。

  其中,国有银行卖出回购票据余额101亿元,同比减少13亿元,减少11.88%;股份制银行卖出回购票据余额2515亿元,同比增加1633亿元,增长185.17%;城市商业银行卖出回购票据余额13.7亿元,同比减少0.11亿元,减少0.8%。

  表4:2014与2015年上市银行卖出回购票据余额变动对比(亿元)

  2014 2015 同比增幅

  国有银行 115.33 101.63 -11.88%

  股份制银行 882.08 2515.43 185.17%

  城市商业银行 13.81 13.7 -0.80%

  4. 票据收益情况

  2015年,根据披露票据贴现平均收益率的10家上市银行数据显示,贴现平均收益率为4.2%,同比下降了132个bp(见表5)。

  其中,国有银行贴现平均收益率为4.36%,同比下降118个bp;股份制银行贴现平均收益率为4.04%,同比下降146个bp。

  表5:2014与2015年上市银行贴现平均收益率变动对比(%)

  2014 2015 同比增幅

  国有银行 5.54 4.36 -21.43%

  股份制银行 5.50 4.04 -26.55%

  贴现平均收益率与贷款平均收益率相比,贴现平均收益率低于贷款平均收益率181个bp(见表6)。

  其中,国有银行贴现平均收益率低于贷款平均收益率120个bp,股份制银行贴现平均收益率低于贷款平均收益率211个bp。

  表6:2014与2015年上市银行贷款平均收益率变动对比(%)

  2014 2015 同比增幅

  国有银行 6.03 5.56 -7.92%

  股份制银行 6.60 6.15 -6.78%

  2015年报显示,16家上市银行票据业务利息收入合计为907亿元,同比增加203亿元,增幅28.92%(见表7)。

  其中,国有银行票据贴现利息收入563亿元,同比增加178亿元,增长46.14%;股份制银行票据业务利息收入(包括涵盖部分上市银行的票据转卖价差收益)308亿元,同比增加13亿元,增长4.42%;城市商业银行票据贴现利息收入36亿元,同比增加13亿元,增长53.45%。

  表7:2014与2015年上市银行贴现利息收入变动对比(亿元)

  2014 2015 同比增幅

  国有银行 385.46 563.3 46.14%

  股份制银行 294.56 307.59 4.42%

  城市商业银行 23.48 36.03 53.45%

  二、特征描述与分析

  1、承兑及保证金方面

  2015年,16家上市银行票据承兑余额占全国金融机构比重首次低于60%,且大中型商业银行票据承兑余额呈现微增或负增长态势。

  与此同时,2015年,5家国有银行承兑贷款比为4.02%,同比下降1.51个百分点;8家股份制银行承兑贷款比为27%,同比下降2.95个百分点;3家城市商业银行承兑贷款比为22.53%,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此外,已披露承兑保证金的8家上市银行数据显示,承兑保证金占承兑比重为38.56%,同比下降0.72个百分点。其中,2家国有银行承兑保证金占承兑比重为32.85%,同比上升0.28个百分点;5家股份制银行承兑保证金占承兑比重为40.25%,同比下降1.21个百分点;1家城市商业银行承兑保证金占承兑比重为34.13%,同比下降5.47个百分点。

  在宏观经济形式持续疲弱的环境下,上市银行保证金在承兑业务中占比的变动,一方面说明大型商业银行在票据业务链的上游链条中,更加注重增强承兑保证金对于存贷款业务和风险防控的作用,而中小商业银行则更加注重票据上游业务及票源对于下游业务的拉动作用。大型商业银行在运用票据承兑业务进行企业信用增级和企业融资需求方面仍然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而小型商业银行尤其是非上市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和农信社等小型金融机构)在应对或有负债风险敞口方面仍需进行进一步的强化。

  另一方面,近年来融资担保模式日趋多样化,更多企业客户愿意选择收益更高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理财产品作为承兑担保方式,由于商业银行对企业客户议价能力的不同,因此规模较小的商业银行承兑保证金比例下降较快,也将导致中小商业银行负债成本的进一步上升,并将进一步影响其利润成长空间。

  2、二级市场运作方面

  2015年12月末,16家上市银行整体贴现贷款比为3.84%,同比上升了1.44个百分点。其中,5家国有银行贴现贷款比为3.94%,8家股份制银行贴现贷款比为3.44%,3家城市商业银行贴现贷款比为5.15%。

  2015年5家国有银行贴现承兑比为97.99%,8家股份制银行贴现承兑比为12.76%,3家城市商业银行贴现承兑比为22.84%。

  16家上市银行买入返售票据有所减少,而部分商业银行减少规模较大,与此同时,其应收款项类投资中的资产管理计划规模迅速增加,部分商业银行以票据资管计划替代票据回购业务的趋势增强。

  长期以来,大型商业银行在票据业务链条中始终处于资金供给方的地位。而2015年,受到外部经济形势和信贷需求等因素的影响,商业银行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运用票据资产补充信贷规模的需求较为旺盛,使得大型银行作为规模支撑者和资金供给者的特征愈加明显。

  2015年,大型商业银行运用票据资产拓展收益的方式仍然以票据直贴和转贴现及回购业务为主,对于规模及资金的占用比较大,而中小商业银行则运用大型银行提供的资金和规模支撑,采取较为多样的运作方式获取票据业务收益。大型银行整体业务模式较为被动,而在资金和规模变动较为剧烈的阶段,中小银行则面临业务规模超出自身管理能力的敞口。

  3、票据中介方面

  近年来,票据市场业务量也呈现快速增加的态势,累积承兑额由2010年的12.2万亿增长到2014年的22.4万亿,而累积贴现额则由2010年的26万亿增长到2014年的102.1万亿。在票据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票据市场的参与主体、运作模式和交易方式等也面临着复杂而剧烈的变化。理论上,票据市场的参与者应当为实体经济中的企业和各金融机构,承兑、直贴业务的参与双方为企业和银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转贴现、回购和再贴现业务的参与双方为金融机构或央行。而伴随着票据业务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各类金融机构之间、大型银行与中小银行之间的运作模式和交易方式已发生显著变化,而较为突出的现象为票据中介作为主体参与到票据业务链条之中。

  票据中介经营模式主要包括:一是提供票据贴现经纪撮合服务,收取手续费或佣金模式,要求所属机构不直接参与票据交易,只是提供交易信息以及交易撮合等服务,业务范围涵盖直贴和转贴。票据中介的作用主要是收集、发布交易信息,撮合交易。二是直接参与票据买卖,赚取买卖利差模式。

  曾有推算数据显示,在票据市场中,经过票据中介撮合而成的交易估计占到总成交量的30%左右。部分票据中介已经参与部分金融机构的票据业务过程之中。

  票据中介对于当前的票据市场较大影响,一方面,票据中介的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另一方面,部分票据中介由于缺乏监管,部分中介利用部分商业银行管理漏洞,甚至勾结部分商业银行内部工作人员,采用规避贸易背景、一票多买、挪用资金、自营错配、租赁账户等手段违规办理票据业务,票据中介的种种不规范操作大大增加了信用、流动性及操作等风险,一定承兑影响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容易引发局部金融风险。2016年以来爆发的多起票据业务大案、要案,无一不浮现出票据中介的身影。

  4、统一信息平台方面

  目前,票据业务还未形成全国统一的信息平台与交易平台,票据业务信息披露规范也未完全建立,导致票据市场和票据业务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信息披露不完全的现象。尽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量迅速增长,电子商业汇票占票据业务比重迅速增加,但票据业务电子化比重仍有较大发展空间,而电子化与信息化水平不高导致的票据价格发现机制不完善、票据业务信息披露不完全等问题仍需给予关注。

  全国统一票据业务平台的缺乏,导致票据市场始终处于割裂的状态,无法提升票据市场电子化程度与交易效率,无法全面杜绝票据市场的违规交易行为,无法实现全方位的票据业务监管,同时也影响了票据市场作为货币子市场实现信贷调控、调剂资金的职责。

  5、风险防范方面

  在票据的生命周期内,风险存在于票据交易的每一个环节中。今年以来,以农业银行39亿元票据诈骗案、中信银行假存单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为代表的一系列票据大案相继曝光,相关案件涉案金额之巨大、运作手法之隐蔽,再度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从近年来发生的票据案件特点看,普遍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内外勾结案件多,二是有从承兑、贴现领域向转贴、回购市场转移的趋势,三是案件发生在商业银行基层分行较多。由此可见,来源于人为因素的如内部欺诈、外部欺诈等道德风险以及票据的执行、交割、保管和流程管理等操作风险已成为票据业务风险的最主要原因之一,也是重大案件产生的根源之一。接连不断的票据案件,反映出国内商业银行在票据业务的风险内控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漏洞,能否及时、有效地解决票据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及内部控制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商业银行票据业务以及国内票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问题。

  6、收益方面

  2015年,16家上市银行票据利息收入虽然同比有所增加,但贴现业务收益率同比下降明显,究其原因在于:

  一是利率市场化深入推进,叠加2015年5次降息,导致商业银行“利差收窄”,这是银行业净利润下降的重要因素。2015年央行降息5次,对商业银行的资产端收益产生较大冲击。由于上市银行的贷款客户多以大企业为主,银行议价能力相对较低,而经济下行和风险频发,又进一步收紧了银行业对议价能力更高的小微企业的信贷政策。

  二是2015年票据利率波动幅度明显减小,且利率走势在大多数时段内呈现单边下行的趋势。票据利率的快速下降和波幅减小使得票据市场经营机构的经营难度不断加大,获利空间不断压缩,利差水平持续收窄,对各商业银行经营水平的要求不断提升。。

  三、对策及建议

  (一)协调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的关系,

  银行作为企业,其根本目的是实现利益最大化,只有通过业务发展才能实现这一目标。但银行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努力做到速度和能力相适应,规模和质量相统一,效益和安全相协调,必须始终注意处理好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之间的关系,让风险控制为业务发展保驾护航。

  在票据业务领域如何处理好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的关系,笔者认为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从总行层面看,需要制定全行票据业务有序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完善的票据风险防控制度与机制,加强对票据业务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监督管理,并设定合理的票据业务考核指标,一方面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鼓励分行做大做强票据业务,另一方面加强对票据业务的引导,防止分行为完成考核指标,放松票据业务准入及风险防控要求。

  二是从分行层面看,一方面应加强对总行及监管部门风险防控要求的执行力,将票据风险管理措施落到实处,不以短期利益降低风险防控标准;另一方面,需强化对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的研判,加大对企业客户交易行为的研究,有序、稳妥地推进票据业务开展。

  (二)加快建立票据交易所,提升票据业务综合竞争力

  票据交易所,是指由央行牵头设立,开发、运作和维护互联网票据的全国统一的票据交易平台,该平台主要面向商业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正规民间经纪、企业客户和特定个人投资者等,通过借助互联网和IT技术,建立包含客户准入、市场报价、市场议价、交易撮合、票据资讯、产品展示、产品管理、风险信息、统计分析、研究预测、政策法规、票据咨询、端口对接等一系列功能,并可实现与央行征信、清算、电票、商业银行与企业、金融同业等关联系统的功能互通和数据共享,为平台用户对接各个自身票据业务系统的标准化接口,真正成为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各行的信息快而准、功能齐而全、服务精又好的综合化门户级平台。

  建立票据交易的意义在于:

  一是有助于形成全国统一票据市场。建设票据交易所,可以实现票据报价、交易、信息查询的统一,有助于打破地域限制,实现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

  二是有助于价格的深度发现。建立票据交易所可以形成透明有效的票据价格体系,共享票据交易信息,有助于票据价格的深度发现。为央行建立货币市场“利率走廊”奠定基础

  三是有助于推进票据市场规范运行。建立全国统一的票据交易所,将制定统一的票据运行规则、审核要求、风控标准、监督手段等,有助于探索形成行业业务的执行标准,进一步有效规范票据市场各参与主体的经营行为。

  四是有助于风险的科学管控。票据业务风险涉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等多个领域,存在法案金额大、运作手法隐蔽等特点。借助票据交易所,可以对票据业务报价及交易行为进行更严格、更规范的管控,再结合票据评级体系的建设,可以使票据市场信用环境更加健全,全面降低票据业务风险。

  五是有助于提升票据市场研究水平。全国统一的票据交易所将使建设全国性票据数据库成为可能,通过全国统一的报价交易打破地域限制,在票据交易所汇总积累交易数据,从而支持研究人员运用更多、更科学的手段分析票据市场、货币市场的中长期走势,为监管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减少市场的盲目性,并推进票据市场的发展环境更加健康有序。

  六是有助于推进票据做市商机制的建立,票据交易所可以推进培育票据市场做市商,进一步提高票据市场的流动性,增强票据市场对中小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吸引力,推进票据市场的价格发现,有效稳定市场,促进票据市场平衡、有序运行。

  七是有助于票据评级机制建设。通过建设票据交易所,发掘票据签发、流转、兑付等各类信息流,培育票据产品的分类评级,并进一步完善企业及商业银行的票据经营管理机制,对推进市场化利率的形成,对推动票据市场的深层次发展,提升企业、金融机构的社会信用意义重大。

  八是有助于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票据交易所的建设将促进以票据为载体的资金流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通过再贴现等业务载体引导资金流向中小企业以及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的行业,构建有利于实体经济运行和适合票据业务发展的金融环境体系,以全面推进实体经济的发展。

  商业银行总行应加大对票据交易所的研究力度,分析票据交易所相关系统上线后各行业务模式的变化,在制度与系统方面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将总行的票据交易平台建设成为票据交易所的“分所”,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内部票据业务管理,提升全行票据研究、分析及创新能力,推进票据业务向多层次、集约化方向发展。

  商业银行分行需要研判票据交易所成立后,营销方式、交易路径可能发生的变化,并提前储备客户,加大对票据承兑、直贴市场的研究与投入,将业务发展的重点转向通过票据业务支持实体经济,逐步改变原有的票据业务经营思路。

  (三)适应MPA考核与营改增要求,改变票据业务发展方式

  1、MPA考核

  从2016年起央行将现有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acro Prudential Assessment,简称MPA)。

  MPA考核的重点在于:考虑资本和杠杆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外债风险、信贷政策执行等七大方面,通过综合评估加强逆周期调节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从以往的关注狭义贷款转向广义信贷,将债券投资、股权及其他投资、买入返售资产等纳入其中,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减少各类腾挪资产、规避信贷调控的做法。

  其对票据业务的影响在于:

  一是票据业务将进入以票据交易所为代表的精细化、集中化、标准化发展的新时代。

  二是票据业务规模的管理,在狭义信贷转向广义信贷后,票据市场中目前流行的“消规模”等模式可能消失,票据将回归业务本原,不再通过各类通道调剂腾挪信贷资产。

  三是票据的交易方式可能发生改变,结合前述票据交易所的设立,后续在票据资产配置方面票据贴现及回购业务将更会得到重视,票据同业间交易将逐渐接近于固定收益类产品的交易模式。

  2、营改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范围。4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再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补充规定了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免征增值税等。

  “营改增”对金融领域有一定影响,对于票据业务领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票据直贴业务产品。政策规定“票据贴现利息收入按照贷款服务利息收入缴纳6%的增值税”。目前票据贴现业务与贷款业务在利息收取方式上存在差异,票据直贴业务是按照权责发生制逐期摊销贴现利息,并非按收付实现制一次性收取剩余期限的全部利息;贷款业务则是在存续期内分段计息,两者存在较大的差异。

  如对直贴业务采用全额征税方式可能导致票据直贴价格上扬,或在一定程度上出现票据市场的流动性问题。该项政策对于在票据市场以“快进快出”策略为主的中小商业银行影响较大,对于以“持有到期”策略为主的大型商业银行影响较小。

  二是票据转贴现、再贴现、买入返售业务产品。“营改增”对其影响较小。

  三是对于票据创新业务产品,如:票据资管业务、票据非标投资等业务产品。政策规定“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6%的增值税”。目前商业银行的票据资管等业务绝大部分投向了银票领域,理论上属于保本投资,需要缴税。商业银行的票据资管等业务大部分投向了已贴现票据,如果结合贴现业务已交纳6%的增值税,票据资管利息收入再交纳的增值税,属于重复征税。因此该项政策对票据资管等创新型票据业务影响较大。

  3、发展建议

  商业银行总行需尽快领会并适应MPA考核及“营改增”政策的相关要求,调整总体票据业务发展思路与结构,顺应国家税制调整的要求。重新规划信贷规模调剂方式,规避各类通过票据市场销规模、腾挪资产的做法,充分发挥票据业务的融资属性,加大票据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为经济的转型升级提供融资基础。

  商业银行分行需要及时调整票据业务的业务模式与交易方式,通过票据一二级市场的联动效应,循环滚动发展票据业务,一方面通过票据一二级市场间的差价赚取收益;另一方面通过加大票据承兑、直贴业务开展力度,更深入地了解企业客户融资与支付需求,进一步解决实体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四)贯彻票据业务监管要求,指明票据业务前进方向

  近期监管部门陆续下发了《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 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银发[2016]126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82号),进一步明确并规范了票据市场操作,其对市场的影响主要体系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票据资管业务将会在未来有进一步的发展空间,今后商业银行票据业务以票据交易所方式集中化、系统化交易将是发展趋势;票据市场中现有的交易渠道、人脉等作用将进一步弱化,未来商业银行在票据业务的竞争将集中在对票据业务风险管控能力方面。

  二是明确和规范了票据收益权转让,要求此类产品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进行登记,已登记过的产品将不再计入非标资产。同时要求收益权转让不能减少风险资产的计提,只能减少信贷规模占用,且不能带有显性或者隐性的回购协议。

  相关监管要求的出台,规范了票据业务的产品创新,压缩了商业银行在票据资产领域的政策套利空间。从总体上看,上述监管要求的实施将有利于银行业监管指标数据趋于真实化,有利于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的长期、健康发展。同时,商业银行需加大行内票据业务管理力度,落实监管要求,合理、合规、有序地推挤票据资管等创新型业务的发展。

  商业银行总行应结合票据交易所等重大监管举措,正确引导分行票据业务发展及创新方向,有序规范发展票据创新业务,合理计提票据创新业务的风险资产,严格规范票据同业业务的管理,加强对分支机构票据业务的检查与监督,逐步推进票据业务规范化发展。

  商业银行分行应根据监管要求改变经营思路,严格执行票据同业业务的管理要求,加强交易对手资质、账户及资金划付等管理,严禁与票据中介勾结;同时应合规发展票据资管等创新业务,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有序推进。

  (五)规范票据业务管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1)承兑业务管理,商业银行需根据开票企业的资信状况确定承兑保证金比例,并需落实承兑授信敞口部分的融资担保,减少风险暴露,在满足企业融资与支付需求的同时降低承兑垫款的发生概率,提升承兑业务的管理。

  (2)直贴业务管理,商业银行需要进一步加强票据直贴贸易背景、资金流向的管理和监控,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同时,商业银行要加强承兑票据的回行贴现率管理,防范信用风险,降低本行风险资产占用,提升收益率。

  (3)转贴现、回购业务管理,商业银行需对资金的划拨进行严格管控,交易资金必须划入转出行在央行开立的存款准备金账户,或者在转入行本行开立的同业账户,防止资金的体外循环。

  (六)加强票据业务风险管理,推进票据业务合规发展

  一是商业银行应加强票据信用风险管理,加强对保证金、业务准入、担保落实等方面的管理,优化信用风险监控指标;二是应加强票据操作风险管控,尤其是纸质商业汇票项下票据保管、核验、凭证、账务等方面的操作管理,通过内部规章及数据监控提升风险管控水平;三是应加强道德风险防控,商业银行应禁止基层经营单位与票据中介发生业务往来,防止因票据中介的不规范性和诚信缺失,对商业银行的票据安全性、资产安全性和交易安全性造成风险隐患与转嫁;四是应加强市场风险管理,建立市场价格预警、监控模型与机制,加强对分支机构业务权限的管控,防止因票据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对商业银行造成的被动局面,保障票据市场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