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欲建养老驿站 全部设施政府免费提供

作者:崔红 来源:北京晨报
2016-05-23 07:13:00

  北京市《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近日下发。《意见》指出,养老驿站是老人家门口的“服务管家”,在服务老人的同时,可为困境儿童、残疾人提供服务。此外,养老服务驿站由专业的法人机构运营,不会交由居委会负责管理。

  《意见》明确提出,现有的社区内的残疾人“温馨家园”,可承接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职能。养老服务驿站在发挥养老服务功能的同时,需将困境儿童、残疾人纳入重点服务对象,实行综合服务。

  今年起,北京市试点在城6区建设150家养老驿站,养老驿站建在社区内,旨在服务周边几个社区内的失能失智、独居和高龄虚弱老人,是居家养老最基层的服务提供者,为老年人提供身边服务、床边服务。

  养老服务驿站提供6项基本服务:生活照料、呼叫服务、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和心理慰藉。有条件的驿站可以开展康复护理、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等延伸性服务。驿站一般设立10到15张床位,为社区内空巢或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实施专业照护,也可为有需求的老人开展短期全托,推介和转送需长期托养的老年人到附近的养老院接受全托服务。

  驿站可同步设置社区护理站,配备相应医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不具备条件的,依托周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服务。

  养老驿站的所有设施都由政府无偿提供,无偿交给企业和社会组织运营。社区未配套建有养老服务设施的,各区政府应购买、租赁房屋,作为养老驿站使用;社区内有养老设施,却交给其他单位使用的,需收回,无偿交给企业和社会组织使用;现有的托老所或日间照料中心,应改造提升为驿站;在企事业单位职工居住集中的社区,鼓励单位拿出设施,为本单位职工养老。

  “困境儿童”主要是指重病、重残、流浪儿童,“困境家庭儿童”是指父母没有抚养能力、重残重病、被强制戒毒或长期服刑在押、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无法抚养等家庭的儿童。统称为困境儿童。

  -权威回应

  托老所为什么经营不下去?

  对话人: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是“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的功能升级改造版。但是,近日媒体调查发现:4000家日托所已经关了三分之二。有的日托所常年没有老人光顾,只能关门大吉;有的托老所干脆变成了养老院,没有起到为周边老人服务的作用。

  针对于此,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回应说,主要是两方面问题:费用高;经营单位不专业。“以前的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多交由居委会运营。居委会不是法人单位,也根本忙不过来。今后,养老服务驿站全部由有法人或具有法人资质的专业团队连锁运营”。

  李红兵表示,土地费用、房屋租金居高不下,导致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的收费高,最终都只能转嫁给获取服务的老人。这次《意见》明确提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承接的是“社会基本服务功能”,由区政府无偿提供服务场所和设备,交给社会单位低偿运营。此举会大幅降低养老驿站的服务成本,降低服务价格,受益的是社区老人。

  其次,托老所和日间照料中心一直没有专业的运营者,大多由居委会负责管理。今后,养老服务驿站将成批量地交由几家具有“养老服务品牌效应”的养老集团经营。这种连锁经营,提供的是集成服务,比如由中央厨房供应多家驿站的老年餐,省去了各托老所自配厨房的建设投入,这种集成服务不仅可以降低运营成本,更能保障服务质量。

  -记者调查

  托老所每天费用百余元

  北京晨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本市托老所的费用是每天100元到150元,包括床位费和一顿午餐。

  有托老所负责人表示,“目前的托老所与现实需求不太相符。”日间托老所的概念最早来自美国等海外国家,主要承担老人的社交和活动功能。但由于国外的老人住得分散,很多人愿意白天到托老所聚会。但是,北京人口密度高,老人们低头不见抬头见,再加上现有的日间托老所不具备完善的服务功能,使得自理的老人在托老所反而无聊单调,失能老人因为儿女工作繁忙、住所没有电梯、天气原因不具备每天往返的条件,最终造成了日间托老所的空转。

  也有人口专家表示,其实北京很需要托老所。其运行现状不好主要是因为没有准确的人群定位和保证服务内容的政府支持。日间托老所应以半自理老人为目标群体,需提供康复服务、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功能,而不仅仅是让老人看看电视、聊聊天。但要想保证服务质量,就要有专业服务人员和较大的成本支出,小型养老商很难负担,需要政府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