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改革 不仅是钱袋子的事

作者:张巨峰 来源:中国网
2016-05-23 05:32:00

  进入5月份以来,记者身边多位朋友接到保险公司业务员打来的电话,提醒说:山西的商业车险即将改革,有出险记录、并且车险即将到期的车主,可以提前把下一年保单出了,以免改革落地之后保费增加。

  车险要改革了?保险费会增加?这可关系到广大车主的钱袋子!

  于是,记者前往山西保监局、平安产险山西分公司等部门和机构进行了采访,为大家一探究竟。

  少出事故少缴钱 3年不出险保费打6折

  “车险改革已经在筹备,预计6月3日全省进行系统切换,届时,新版商业车险条款将正式上线,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行。”5月18日,山西保监局新闻发言人向记者证实。

  据了解,本次商业车险改革首批试点于去年6月启动,我省属于第三批改革试点地区。目前,省内24家财险公司各项筹备工作进展顺利。

  在平安产险山西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说,在这次针对商业车险条款的改革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项变化是,强化了保险费率与风险的挂钩。通俗地说就是,“低风险低保费,高风险高保费”。

  那么,改革之后车主的保险费到底是涨还是降?答案是:不出险或出险很少的车主保费会比改革之前更便宜,而出险多的车主,保费会更贵!

  原来,为了更好地体现不同出险客户的实际风险差异,起到奖优罚劣的效果,本次车险改革将扩大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的浮动范围。

  这个“NCD系数”是这样规定的:一年没有发生赔款,保费打8.5折;连续2年未发生赔款,保费打7折;连续3年未发生赔款,保费打6折。这样,那些驾驶习惯好、不出事故的车主将获得更低的车险价格。

  不过,对那些出险次数多的车主,“NCD系数”的“惩罚”力度也是很大的。按照规定,上年出险1次,保费不打折;如果发生2次赔款,保费就要上浮25%;发生3次赔款,保费上浮50%;如果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保费将上涨2倍!

  业内人士提醒,那些开车老是磕磕碰碰的车主们,确实有必要为下一年车险提前出单了,否则保费真的会增加不少。

  此外,新版车险条款实施后,车主们还会面临新烦恼:出了小事故,要不要找保险公司呢?对此,省城市民吴华是这样说的:“先打电话问问修车大概要多少钱,看到底是自己修划算,还是找保险赔偿划算。”也许这道题要算清楚并不容易。车主朋友还是注意行车安全吧。

  首次引入新标准 车型车龄与保费挂钩

  对车主来说,本次改革后,车损险保额的计算方法更合理实惠了。

  平安产险山西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现行车险条款存在的“高保低赔”问题一直受到质疑。比如,新车的价格是30万元,使用5年后实际价值到了10万元,按照现行条款,车主购买车损险,仍需按30万元计算保费。但理赔时,保险公司只按10万元进行赔付。而改革之后,车损险保额将按车辆的实际价值——10万元来计算。这样,车主的保费就大大降低了。

  除此之外,这次车险改革还会带来一项重要变化,即车型与保费挂钩。同样价格、不同品牌的两辆车,保费将高低有别。

  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

  业内人士表示,这主要是不同品牌车辆的“零整比”存在很大区别。所谓“零整比”,是指配件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零整比”越高,表示零配件越贵。那么对保险公司来说,“零整比”更高的车型,维修成本更高,付出的成本也更高,因此收取的保费也应高一些。

  过去,“零整比”并不被考虑在内,相同售价的车,保费相同。此次改革后,保险业引入车型定价模式,将对品牌车型实现保费差异化定价,降低运营成本。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购车时就要慎重选择了。如果想让保费更低一些,就要购买那些“零整比”较低的品牌。

  保险责任扩大 好多情形以后都要赔

  从前期两批试点看,车险改革让绝大多数车主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实惠。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黑龙江等首批6个试点省、市、区的车均保费较改革前下降了7.7%,在续保业务中,约77%的车主保费同比下降。

  实际上,除了保费计算方式调整,本次商业车险改革还修订了行业示范条款,删除了15条争议较大的责任免除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更是非常人性化。

  例如,新车未挂牌发生事故,被纳入车损险保险责任。发生该情形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可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自家车撞自家人,也可获赔。在改革后的车险条款中,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被列入承保范围(家庭成员指配偶、子女、父母)。

  与以前条款相比,新版车险还明确规定,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以及车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所导致的车损可获赔偿。

  如果发生事故时驾驶证丢失或过期,也可获赔。因为新版车险并未将“驾驶证丢失、过期”列入责任免除。

  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也减少了3条责任免除事项,一是车门没有完全闭合;二是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三是保险车辆被抢夺、抢劫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上述情况在改革前是不赔的,改革后都被列入保障范围。

  与此同时,本次改革针对社会关注热点,对一些概念进行了明确。如“车上人员”,被界定为“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正在上下车人员被纳入了保障范围,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

  此外,这次车险改革后还将实施“无责代赔,先赔后追”,且被保险人无需向保险公司缴“追偿费用”。这样,能够有效避免车主因第三方怠于赔付而引起的损失,从而更好地保护权益。

  本报记者张巨峰

  车险改革小知识

  1.车险新条款执行后,能否将之前承保的旧条款换成新条款?

  答:不可以。投保时签订哪个条款就按照签订时的条款文本约定内容执行,新旧条款不能相关替换。

  2.车辆发生碰撞事故,车上乘客被甩出车外后落地受伤,该乘客应界定为车上人员还是第三者?

  答:应界定为车上人员。行业示范条款明确约定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3.乘客正在上车过程中,车辆突然起动,导致乘客摔伤,该乘客能否界定为车上人员?

  答:界定为车上人员。行业示范条款明确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4.驾驶证过了换证时间,但查询公安交管系统该证件为有效状态,驾驶员持该驾驶证驾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赔付。行业示范条款删除了09版条款关于“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的责任免除项目,但该行为会受到公安交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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