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新华社
2016-05-20 20:25:21

  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记者王都鹏、许晟)中国证监会20日披露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2宗为操纵市场案,1宗内幕交易案,1宗私募基金公司违法违规案。

  在操纵市场案中,陈贇控制使用6个账户在盘中以连续申报等方式将股价快速拉至涨停,并在涨停位大量申报买入形成巨量封单,次日开盘集合竞价期间通过高价申买、大量撤单的方式影响开盘交易价量,开盘后卖出获利。

  陈贇控制的6个账户在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期间,交易“美欣达”等8只股票,共盈利约539万元,违反了禁止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约539万元,并处罚款约539万元。

  另一宗操纵市场案中,胡坤明在2014年4月至9月期间,使用11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以连续买卖的方式操纵“九洲电气”等股票交易价格,获利约295万元。证监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95万元。

  在内幕交易案中,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转型这一内幕信息仍处于敏感期时,卫强、李文龙作为知情人,陆小萍、欧阳俊东、张琴与相关知情人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他们控制相关账户买入了不同数量的“胜利精密”股票,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相关法规,证监会决定没收各人的违法所得,并对卫强罚款13万元,对李文龙罚款10万元,对陆小萍罚款约133万元,对欧阳俊东罚款约717万元,对张琴罚款10万元。

  在私募基金公司违法违规案中,广州穗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实际持股超过5%的大股东,2015年7月10日,书面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同大股份”股票。但在2015年9月7日至25日,广州穗富控制相关账户在二级市场卖出合计占“同大股份”总股本1.67%的股票,违反了证监会相关规定。

  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广州穗富改正,给予警告,罚款3万元;对时任广州穗富董事长兼投资总监的易向军给予警告,罚款2万元;对时任广州穗富合规风控负责人的欧阳晓辉给予警告,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