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你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在台州市浙东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实际工作单位为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15年7月7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5〕33号),并于2016年1月25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进行了公示,现公示期已满3个月。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王三星 刘精华
联系电话:010-58934169,5893445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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