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5月20日专电(记者马姝瑞)为鼓励进城务工人员、进城落户农民等新市民群体释放住房需求,最新发布的《安徽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了一揽子政策,从公积金缴存、商业贷款、农民进城购房奖励以及棚改货币化安置等多个方面,对城镇居民的住房消费予以支持。
这一方案首先明确,安徽将取消过时限制性政策,积极落实支持城镇居民住房消费相关政策,支持将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城市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时限的,享有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相关权益。
在商业贷款方面,安徽将通过发放商业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公转商贷款贴息、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展居民住房贷款的资金来源,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贷款。同时,对进城落户购房的农民加大惠农安居贷款发放力度,简化收入证明要件和担保手续,并为农民提供多样化的灵活还款方式。
在棚改安置方面,安徽将持续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2016年,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此外,对在售商品住房消化周期超过2年的,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建棚改安置住房;确需实物安置的,也原则上不再直接由政府建设,改为公开从市场上购买,更好地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