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金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银监罚〔2014〕8号)
(招商银行义乌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金银监罚〔201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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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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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招商银行义乌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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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楼文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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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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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中国银监会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紧急通知》(银监通〔2006〕10号);《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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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 罚款人民币 1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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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金华银监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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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4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