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0日讯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经检查,2015年1-10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南宁市分公司车商二部通过虚列业务宣传费、电子设备运转费及公杂费套取资金78567元。
韦东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车商二部中介业务七部团队经理,其授意下属实施了上述违法行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违法事实有案件调查事实确认书、公司情况说明、相关费用报销单及发票复印件、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劳动合同复印件等证据材料在案证明。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中国保监会广西监管局责令其改正,决定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韦东是对公司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中国保监会广西监管局决定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