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产险广西违法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6-05-20 14:21:00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0日讯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产险”)防城港中心支公司于2015年12月,在车险业务开展中,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涉及金额54940.04元。

  许素云作为太平洋产险防城港中心支公司车险业务销售团队经理,负责上述车险业务,对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违法事实有案件调查事实确认书、银行转账回单及刷卡交易凭证复印件、相关保单复印件、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劳动合同及任职文件复印件等证据材料在案证明。

  太平洋产险防城港中心支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中国保监会广西监管局责令其改正,并决定对其作出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许素云直接参与并实施了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中国保监会广西监管局决定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